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都昌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鄱阳湖水质自动监测站选调1名男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都昌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化学专业,男性。
4、参加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无计划外生育。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
3、尚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4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都昌县人社局人事股。
报名实行现场诚信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若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则消减该岗位。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环境监测基础知识和化学分析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准考证》请于2016年12月15日工作时间在报名地领取。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
(三)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高学历者(第一学历)优先,末位成绩并列且学历(第一学历)相同者年龄小者优先。体检由都昌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三、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5223932
县环保局:5223693
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