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都昌诗友加盟浔阳江诗社1848317139@qq.com
浔阳江诗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浔阳江诗社是诗词爱好者自愿参加的专业公益性社团,本社团结广大社友从事传统诗歌楹联理论学习、创作实践、文化传播,为传承发扬民族诗歌文化遗产,建设民族精神文明而努力工作。本社九江市域为基础吸纳社友,万里长江九江段称浔阳江,故命名为浔阳江诗社。同时实行开放式发展,欢迎外籍诗友自愿参加。
第二条(宗旨)浔阳江诗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继承民族优秀诗歌传统,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创作研究方针,努力创造精神文明成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第三条(原则)浔阳江诗社的理论研究、创作实践和其他有关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面向现实、面向大众、面向青年、面向未来、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活动方式)浔阳江诗社活动主要采取现代互联网方式进行。以同有关网站论坛建立协作关系的方式开展日常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成果交流;通过建立QQ和微信组团进行社务沟通联络;通过自愿集资、接受资助、捐赠的方式取得经费,一年两期由中国文艺出版社编辑出版发行社友作品集。
第五条(内部关系)浔阳江诗社的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本社名义组织的活动,由负责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社友个人的活动,由社友个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浔阳江诗社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后决定。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由发起人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浔阳江诗社理事会、社友代表大会成员经过选举产生,未经选举产生的无效。
第六条(外部关系)浔阳江诗社以本社名义对相关社团建立联系,开展有关协作。
本社不干预社友以个人身份与诗词界朋友建立联系、开展有关协作。在不违背本章程的前提下,社友可以同时参加其他诗词社团。
第七条 (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成为浔阳江社社友:
(一)爱好传统诗歌,有一定的诗歌基础知识和习作能力;
(二)承认并原意遵守本社章程;
(三)提供三至十首原创诗歌作品,并经审查认为合格;
(四)自荐或经过社友介绍。
社友入会,应当经社友小组会议讨论,小组半数以上社友表决同意,填写社友登记表,经理事会确认后生效。
建社筹备期间发起人等原始社友不需要履行介绍和表决程序,但应当填写社友登记表。
自愿参加本社而暂不具备诗歌创作研究能力的,可先吸收为预备社友,经过本社统一组织的培训,基本达到入社条件后再履行入社程序。
第八条 (权利)………………..(省略)
2016年诗友作品正在征集,八月份由中国文艺出版社编辑出版发行,诗稿(每人投10篇,由编辑选2篇)请投邮箱18483171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