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我并非过得不如意才反复惦念,然而时光荏苒再记着也并无大益,我觉得自己应该慢慢揣着三十几岁的从容,将那些往昔拱手托付给年轮一起流逝。并祝我们都在岁月中安然喜乐。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感觉应该忘却,故纪念。在我三十又三的时候,我突然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岁月的流逝。如果到老年我猜想自己一定会成为老年痴呆,也许成为返童淳真的老疯子也不一定。
这半生,看了许多无用的书,写了些自己看的字自己玩,做不咸不淡的事,过不深不浅的日子。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和一个不错的男人,我爱过他也爱过我,爱情渐渐在生活里活成了亲人。
以此纪念:从未得到又反复失去的,我的爱情。
我曾跌跌撞撞爱过一个男人,当时尚不合适的年纪,那么优秀的人,终究不是我这样的姑娘能配得上的,凭着这一点我顺服自己艰难地放了手。多年后我才肯承认,其实不过是对方不喜欢我。当时因为我的爱情,我曾自卑的不成样子,长得不好看家境又不好,长不成优雅的少女,粗糙的不成样子。
年少的时候总是默念大概心太用力了,身上仿佛被抽走了一根肋骨,在自己最幸福的时候仍会偶尔感觉疼痛。
昔年已经放手很久,听到对方的婚讯时,我犹豫良久最终依然没有回复祝福的短信,我不愿、不愿随意祝福,虽然心里再清楚不过,既然缘分不够,就唯愿彼此后半生都幸福,当时我咬牙吝啬了那几个字:祝你幸福。而后夸张地发了两天高烧,彼时我与先生正处热恋的时光,因为这个婚讯,心里还是烧了一把火。我用尽力气痴缠过的人,终于成了风景。再正月在老家,一日正闲来无事,碰见曾跟他共事的堂姐,寒暄时竟然说起自己当日去参加了他的婚礼,去了很多旧时或现在的同事,跟我及堂侄们笑谈一二,我一时僵在那不知如何接话,也不愿问起任何细节。不知要如何言谈,哪怕跟堂姐装模作样的表述一两句,都没有做到。我可能当时僵措的样子甚为可笑。那一个半下午黄昏,不知觉地做了行尸走肉的人,脑袋里空的一塌糊涂。我的心,大概酩酊大醉了一回吧。
只此一二,再无其他。
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曾打算以后有机会写几本书,等我到了三十岁的时候明白靠自己的学识和智慧,我是写不成这几本书了。
我感知,当我年至不惑的时候,再不愿想起这段往事。我愿意将自己的年少封尘并且遗忘到没有痕迹,所以特述此字,以此为记。
并,送上我当年的祝福:惟愿你这一生,清澈明朗,顺意通达,做你喜做之事,食你所喜之物。愿你所伴之人,犹如我曾恋慕你一般,敬你爱护你。
往事并不如烟,然而却再也不复往生了。
不复相见,再无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