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卫生监督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事务)公开服务,都昌县卫生监督所编制了《都昌县卫生监督政务(事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事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务(事务)公开如发现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办公室(具体地址:东风大道170号)或是到县档案局查阅(具体地址:县委大院)。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都昌县卫生监督所政务(事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都昌县东风大道170号)或是到县档案局查阅(办公地址:县委大院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当面受理点公开的形式。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792-5291586
本机关将采用新闻媒体、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东风大道17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792-5291586 ;传真号码:0792-5291586;电子邮件:JXDCWS@163.com;邮政编码:332600。
受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政务(事务)公开,应埴写《政务(事务)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五,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网址:WWW.duchang.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事务)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未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面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792-5291586;地址:都昌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邮编:3326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都昌县卫生监督所的机构职能
都昌县卫生监督所是县卫生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是卫生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面向社会的食品、公开场所、饮用水、学校、化妆品、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危害行业及其它公共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发证,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公开卫生事件、卫生案件的调整处理。
县卫生监督所下设办公室、监督一、二、三、四科。
主要职责:
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等工作。
负责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职业、放射、传染病、消毒和健康有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卫生监督。
负责监督各类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受理立案、进行调查取证、提高行政处罚意见的执行处罚规定。
负责对卫生违法行为事件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
负责全县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承担县卫生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东风大道
邮编:332600 电话:0792-5291586 传真:0792-529586
E-mail:JXDCWS@163.cmn
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邱国生 |
所长 |
负责监督的全面工作 |
罗 越 |
副所长 |
负责各类卫生许可案件的审批 |
徐海平 |
副所长 |
负责各类卫生许可材料审批 |
段谟仑 |
副所长兼工会主席 |
负责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
巢 晖 |
副所长 |
负责全县的卫生监督工作 |
曹端华 |
所长助理 |
负责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