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训扬新风之4
周溪镇:优化营
都昌:27万元!
都昌:老旧小区
都昌县大沙片区
UID:1
表一:
盖章
办事分类
行政服务类
办事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发放
办事机构
都昌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
办理地点
都昌 县(区) 惠民居委会 街道(乡或镇) 万里大道 路(村) 69 号
(补充说明 院内二楼 )
联系电话
792-5233168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理条件
申办对象
凡199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
申办手续
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
1、县直医疗保健机构出生人口在六个月以内到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带接生情况证明,并字迹清楚填好相关项目;3、带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机构为县妇幼保健院
补发凭证:1、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个人申请书并说明补办原因;2、原管发单位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3、亲子关系声明或所在单位、街道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办事流程
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须带上述相关资料到一楼收费处购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手续后,在院内二楼保健科办理;
二、如在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婴幼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查询或寻找医生签字、盖章者,请直接到保健科联系,按保健科指定的部门办好相关手续,再到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具体办理人:吕火英13607024230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每证肆元
监督电话
0792-5233168
备 注
表二:
行政执法类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
都昌县妇幼保健院
(补充说明 院内四楼 )
待定
全县医疗保健机构、人员
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1、每三年办证一次,办证时递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和申请表各一份(加盖机构公章、法人代表印章);2、机构执业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3、产科建设设备自查表(打印加盖公章);4、产科建设设备自查报告(打印加盖公章);
5、有关母婴安全乡卫生院达标文件。
二、人员服务合格证
1、递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申报及考核表(一式两份,贴本人照片),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服务人员技术资格审查(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专业资格复印件)。
3、组织相关人员专项业务培训考核
1、申办机构和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县妇幼保健院集中审核申报资料;
2、资料审核合格后由县妇幼保健院统一进档汇册,按审核合格机构和人员名单报请市、县卫生局组织人员专项业务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人员专项资格审核;
3、由县妇幼保健院对审核合格资料按照相应的标准审批项目的填报,报送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主管局长复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证件编印、发放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具体办理人:张銮华792-5233168
30个工作日
母婴保健技术机构服务执业许可证,每证280元
人员技术服务合格证,每证20元
表三: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
全县托幼机构:教师、幼儿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幼师上岗证每年核发一次;
二、托幼机构(含新开办的)按托幼机构管理标准向县妇幼保健院提交申请报告、自查报告;
三、妇幼保健院接到报告15天后,组织卫生、教育部门对该托幼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核验,并提出指导意见;
四、符合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核发相应的卫生保健合格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按要求实行督导。
一、托幼机构:1、托幼机构(含新开办的)按托幼机构管理办法提交申请报告、自查报告,妇幼保健院收到报告后15天内,组织卫生保健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检验小组进行检验;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每年校验一次。
二、托幼机构幼师健康体检:检验托幼机构的同时,实行对幼师进行健康体检,做到持证上岗。
三、托幼机构幼儿健康体检:1、入托儿童必须进行入托健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2、入托儿童1—3岁每半年检查一次;3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3、每年“六一“前,妇保院负责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并做出健康分析、评价。
卫生部颁发《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的通知
40个工作日
教师体检150元/人;健康档案4元/次;健康咨询5元/次;
疾病健康教育2元/人次;儿童龋齿预防保健5元/人次
表四:
婚前医学检查
凡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青年
1、凡符合法定结婚的男女青年,实行婚前医学检查时,先到一楼收费处交费96元,领取婚检表,男女各1份;
2、凭婚检表按男女分别到男女婚检室进行婚前医学咨询、指导、婚前检查,女婚检医师:聂小霞13767257049 男婚检医师:张海平13177720027;
3、按男、女婚检医师指定的检查项目到检查科实施检查;
4、凭医学检查结果到保健科办理婚前医学证明。
工本费2元,检查费每对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