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制度
1. 门诊应有一名副站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应加强对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3. 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 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5. 科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6. 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残障人员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7.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8. 门诊各科与住院部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 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 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2. 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住院部工作制度
1. 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部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
2. 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 住院部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 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
5. 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部进行核算,病员或家属来收费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预防综合部工作制度
1. 坚持按照血防工作“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防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和血防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旅行职责。
2. 坚持开展血防健康教育知识宣传。
3. 及时对全县各流行乡(镇)血吸虫病疫情进行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提出合理建议,加强对血防突出事件的监测和处理。
4. 遵守工作纪律,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做好“查.治.灭”等每项工作,保持血防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5. 端正工作作风,在疫区要热心对待群众,并积极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宣传血防知识,加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 加强各监测点的工作,加强信息管理,认真收集,整理资料,按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