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志愿者助力
都昌:三轮车传
60年前鄱阳湖历
县委书记邱舰率
都昌:下乡卖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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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都昌县运管所
办理地址
都昌县运管所运管股
办理时间
20日(审批时限)
经 营
许可范围
客运经营许可、客运经营范围、经营线路、经营主体变更、运行车辆变更(更新)、途经地(路线)变更停竭业许可。
申办对象
资 格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市级运管部门从业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的,应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申办手续
(提交材料)
1、提交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注册地等基本情况,同时要明确提出拟从事的客运经营业务的内容;
2、明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数量并相应提供能够表明与拟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证明材料;
3、对雇用的驾驶员要提供由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客运营运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4、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如同时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客运班线的具体方案资料。
办理程序
见《道路运输机构实施行政许可流程图》
收费标准
零 收 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8、9、10、12条。
联系方式
0792-5223442
监督电话
1397029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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