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训扬新风之4
熊先环:我曾工
都昌女交警下班
阳峰乡举行“弘
我县坚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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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都昌县运管所
办理地址
都昌县运管所运管股
办理时间
20日(审批时限)
经 营
许可范围
货运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主体变更、停竭业许可。
申办对象
资 格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市级运管部门从业资格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还应当具体下列条件:
a、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设备;
b、在经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c、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d、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办手续
(提交材料)
1、开业申请书;
2、拟从事的货运(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材料;
3、明确从事运输经营车辆数量和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验合格的车辆证明材料;
4、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突发性事件的运输预案;
5、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6、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市级交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书。
办理程序
见《道路运输机构实施行政许可流程图》
收费标准
零 收 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22、23、24、25条
联系方式
0792-5223442
监督电话
1397029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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