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成立 土地房屋林地等都得登记2015-04-10 08:01南昌晚报
评论(32人参与)A-A+ 天圆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4月7日,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成立,这意味着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为2016年
年底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据了解,该局将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设区市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全省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推进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记者 杨小勇)
另据信息日报报道:
不动产登记的推行,机构设立是必要的条件之一。随着我省崇义县不动产登记局率先挂牌,并开展不动产登记及发证,省、设区市、其他县级的机构组建在有序推进。9日,来自省国土厅公布的信息,省编办7日印发《关于设立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的批复》,同意设立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为省国土厅正处级内设机构,4月10日正式挂牌。省级不动产机构的成功组建,将加速市、县机构的成立,不动产登记也随之铺开。
省不动产登记局为省国土资源厅正处级内设机构,核定处级
领导职数1正2副,增加省国土资源厅行政编制5名。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组建,有助于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提速。按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明年1月开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
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据、簿册、表格、证书开展登记业务,从而全面拉开全省不动产登记的大幕。不过,省级机构目前已成立,加上有崇义县的试点
经验,部分市、县预计会提前开展不动产登记及发证事宜。全省开展不动产登记后,将有效解决分散在不同部门登记造成的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也避免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
企业办事、以及“信息孤岛”等情况。
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职责 1.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
2.负责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设区市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
4.负责全省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
5.推进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等。(记者 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