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ynews.zjol.com.cn/dynews/system/2014/05/16/017990846.shtml港澳游贵宾券低价游布满陷阱
http://www.dynews.zj.cn 2014年5月16日 10:11 东阳新闻网
近年来,香港、澳门成为我市游客出境游的重要目的地。尽管内地和港澳有关部门曾多次整治的“零团费”现象,但是近期又变换了花样。如一些旅行社谎称获得了赞助商支持,兜售五天四夜或四天三夜港澳游贵宾券,宣称消费者只需支付百余元,诱惑游客参团,游客到达港澳后就会被强制购物,组织者则从商家处获得高额回扣。
不久前,两位消费者就落入了类似的陷阱。于女士提供了一张港澳游贵宾券,上面标明由某公司赞助每人1580元的4天3夜港澳游,主办单位为中国港澳合作发展促进会,承办单位为广州亚洲国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国旅)。1580元赞助费用包含以下内容:行程中所有景点的门票,港澳往返广州的交通费及旅游观光大巴交通费;7份正餐3份早餐费;旅行社责任保险、意外险;三星级标准间双人房住宿费;旅游签注服务费等。每位消费者只需支付导游小费160元。
于女士称,贵宾券是朋友寄送的,家人曾向承办单位亚洲国旅进行电话咨询,对方承诺贵宾券上的信息真实有效,并表示,为保证双方权益,自费项目收费标准有所提高,每人增加200元,也就是说每人需要支付360元。感觉挺划算的于女士和妹妹一块报了名。然而,后来的遭遇让她们始料未及:姐妹俩从北京乘火车到广州,随后自费住进亚洲国旅指定的酒店。下午,一名导游按360元/人的标准收了费。4月5日,姐妹俩坐上从广州开出的大巴,排队5个小时后出关。下午2点,在游客的强烈要求下,导游才带着到一个小餐馆用餐。一大张圆桌,就那么几个小菜,萝卜、榨菜、白菜、烧豆腐等,并且都是半盘,量少得很。大家都饿得很,抢着吃。吃完午餐后到海洋公园,一直到晚上8点才吃上晚饭。4月6日的一天最让人气愤。早上5点半,于女士和团员们被叫起来在酒店门口集合,随后是吃早餐,只有馒头、包子、粥和咸菜。午餐也是和前一天的一样,大家对用餐提了意见,导游竟然说:“你们是零团费,就是给你们吃这个,香港只认钱不认人。”
全天行程主要以购物为主。于女士特地记录了相关时间:在观光旅游点会展中心和星光大道各停留30分钟,而在4个购物点共停留了420分钟,包括在BR珠宝店120分钟、宝表廊手表120分钟、香港免税品百货120分钟,DFS免税店60分钟。在车上,导游就强调这是零团费团,游客必须购物,在店里至少要呆两个小时。在店里,导游像赶鸭子催着大家购物。累了想坐下休息一会儿就会被导游催促去购物。在导游的劝说和催促下,姐妹俩买了3万多元的东西。4月7日,旅行团坐船到了澳门。眼看着又是一趟强迫购物的行程,当天下午,姐妹俩主动退团,离开澳门到了珠海,结束这次噩梦般的旅行。
4月18日,感觉上当受骗的于女士向广东省消委会门进行了投诉,指出亚洲国旅提供的此次旅游服务中存在虚假宣传、欺诈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如贵宾券赞助不属实、强迫购物,侮辱消费者人格等。她依据亚洲国旅在其宣传资料上作出的“如有强迫消费、欺骗旅客的行为,一经核实,双倍赔偿”的承诺,提出对全程消费金额双倍赔偿的诉求,要求对方支付包括旅行车船费、旅游误工费、强迫购物费等共计85504元。
接到投诉后,该公司辩称,“360元的费用,在香港吃住全包,如果游客不去购物,旅行社怎么能够赚钱呢?”“香港是购物天堂,去了哪有不购物呢?”“导游并没有强制消费者购物。”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也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该机构投诉部工作人员多次和亚洲国旅的有关人员进行联系,依据相关法规对该次旅程中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剖析,指出消费者依据其承诺进行索赔合理合法。最终,亚洲国旅愿意接受调解,同意赔偿于女士姐妹购物款39552元,其所购物品不需退还。赔偿款已于4月30日打入消费者银行账户。
天下没有免费午餐,事实上,所谓的“贵宾港澳游”与近年来内地和港澳旅游管理部门曾多次整治的“零团费”现象如出一辙。“贵宾券”其实就是一个幌子,是由旅行社免费派发的。
“零团费”旅行团主要面向内地北方和西部省份的消费者。一些小旅行社仍然操作这种以购物为主的旅游业务。这些旅行社发放的“贵宾券”适用年龄一般是:“30—55岁之间,还没去过香港的非广东、非海南户籍的健康人士”,其目的相当明显,就是因为这一类消费者有购买力,同时也对香港澳门不够了解,旅游过程中容易被游说或强制购物。而根据业内人士透露,一般来说,在“零团费”旅游中,旅行社可从购物点拿到游客购买商品价格50%的回扣,导游则能拿到10%。
据网上查询,目前贵宾券的招商类似推送活动仍在进行,网页上称,“凭着贵宾券就可以免费参加港澳四天三夜游,该活动中的吃、住、行、景点门票都由我们公司赞助”。
东阳市消保委针对变相零团费旅游乱象,提醒我市广大旅游消费者,低价游背后是低品质,参团报名时,应将服务质量、产品品质和旅游报价进行综合考量,切忌将旅游价格作为决定是否随团出游的唯一依据。出游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行程路线、旅游价格、食宿、交通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警惕以“旅游贵宾券”、“超低旅游价”等为诱饵的欺诈行为。低价格无疑会带来低品质,其背后很可能就是旅游行程中无法逃脱的购物安排和自费项目。旅游过程中,如果旅游者遇到导游误导、欺骗、胁迫参加购物、自费等情况,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可向当地警方报案或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12315工商等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