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口号:
我的青春我做主,激扬青春靠奉献!
互相帮助趁现在,无私奉献最光荣
志愿者定义
“
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
”
,指在不为任何物
质报酬的情况下,
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
根据
中
国
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
“
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
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
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
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
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
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
切合实际的,具一定
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
志愿者
(
volunteer
)一词来源于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为“意愿”。对于
这一概念,我国大陆和港台地区由于对
volunteer
的译法不一致而有所不
同(我国大陆地区一般称为志愿者;
香港
称之为义工;
台湾地区
称之为志
工),但实质内容基本是一致的。
历史
志愿者制度的确立可追溯至
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福利主义抬头,
但志愿者本身的存在则
自古以来已经存在,古时候的赠医施药可被视为志愿者的雏型。西方志愿者起源的重
要概念建基于罗马时代的
博爱
精神和基督教的宗教责任及救赎观念,
透过义务工作表
现出人性的爱及弘扬宗教的善性。而近年志愿者制度的确立,是为了弥补政府对社会
支援的不足,结合政府、商界及民间的力量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服务。
特征
1
、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
、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
、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
成长;
4
、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
、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民间的力量
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