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交通乱象,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非法加装遮阳(雨)篷、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主要交通路口、国省道、学校周边以及人流车流密集的主次干道等区域。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九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