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城区及北山乡、大树乡等与县城相邻村,必须严格控制居民自建房屋,支持和鼓励县城及相邻乡镇居民优先就近购买商品房,县城中心区严格控制新建商品房、优先在县城周边新建商品房,以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可能导致的规划及建设困难和征地成本代价过高、以降低县城中心区征地成本、以便利县城区及相邻农村居民生产及生活、以提高县城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效益并改善这些村民的住房需求。[都昌县各乡镇各村委会1应向辖区村民公开该村哪些区域可以自建房和审批过程。2各乡镇在辖区各村选择一定数量已建房屋风格式样和图纸供村民建房时参考。3在依法规范管理前提下,任何村民建房时必须先申报审批后再动土,整合审批流程,节省村民办事时间和降低办事度。4为村民自建房提供低息贷款等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