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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检察院坚持依法纠错、审慎提出行政检察建议,今年以来,共办理3起冒名顶替以及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行政监督案件,依法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到县婚姻登记处了解有关情况。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2023年10月,王某与对象李某某在广西北海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时,发现李某某身份信息早在2016年12月就在都昌县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而李某某称2016年12月结婚登记时的“李某某”身份信息并不是本人的,自己的身份证早已遗失。当时,办理了登报作废申明,户口簿也与自己的不一致。 王某向都昌县民政局提出撤销被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申请无果后,通过政府政务平台进行信访投诉。该信访件由省民政厅转至县民政局办理,县民政局发函将问题线索移送至该县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该院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王某和李某某,了解到王某准备步入婚姻殿堂时,发现对象已办理结婚登记,因误会与对象产生嫌隙,给两人造成严重困扰和伤害。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做好双方情绪安抚工作,进行释法说理,缓解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向当事人解释出现冒名顶替婚姻的客观原因。县民政局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只是形式审查,并不具备冒名审查的客观条件。同时积极开导,告知当事人这类冒名顶替婚姻的案件,最高法、最高检十分重视,出台了相关文件,该院会认真贯彻落实,尽快解决,并提供救济途径,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提出监督申请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该院在受理李某某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登记的情况开展调查。办案人员前往县民政局、档案局调取“李某某”的婚姻登记档案,找到其当时的“结婚对象”付某某及家人,询问付某某父亲当时两人结婚情况。据了解,2016年12月1日,付某某为寻找相亲对象,在其父亲的操办下,通过中间人介绍与自称“李某某”的女子见面,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给女方7万元、给中间人媒礼18000元。当日,“李某某”与付某某就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李某某”在付某某家共同生活20多天后,便私下出走再无联系。 因王某和李某某生活居住在广西,给调查取证造成困难。承办检察官利用互联网询问取证方式,以及微信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并就所需证据耐心告知。承办检察官让李某某将其本人监督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历次办理情况、2016年身份证遗失登报声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该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该院还举行公开听证会,对了解到的基本事实证据情况进行评议、听取各方意见。 经全面调查核实,查证了李某某被冒名顶替进行婚姻登记的基本事实,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县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对该项错误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撤销。发出检察建议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与县民政局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模式,系统规范婚姻登记行为,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对冒名顶替婚姻登记可能涉嫌犯罪的,作为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该案件圆满办结,解决了当事人王某和李某某的烦心事、揪心事。(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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