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都昌县原粮食局第二直属粮库出纳刘少平违规出借公款问题。2018年至2021年间,刘少平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出借给亲属。2024年4月,刘少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县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监督站原干部李德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红包问题。2012年至2017年,某项目承建商邵某为了获得李德成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关照,先后两次送给李德成烟酒、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200元,李德成均收下未退。2024年6月,李德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土塘镇信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绪林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22年,刘绪林截留信和村山塘改造项目款820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工作餐和违规购买香烟等费用。2024年6月,刘绪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左里镇白辉村委会光伏信息员王利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问题。2024年2月,某水电老板蔡某为感谢王利川在路灯采购过程中的关照,送给王利川软中华香烟2条,王利川收下未退。2024年6月,王利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沙镇店前村村委委员伍魁虚报冒领惠农资金问题。2023年,伍魁以自己母亲的名义,虚报项目资料,申领产业直补资金3000元。2024年6月,伍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都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牢记公权姓公、用权为民,严守纪律红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办成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把集中整治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廉洁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