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占先生向大江网《问政江西》求助,他母亲于2015年在九江市都昌县珠贝城购买了一间商铺,该商铺由江西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签订购房合同及缴纳相关税费已九年,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
对此,都昌县自然资源局回应,已督促开发商当天办结不动产权证并发给购房人。
付清全款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据网友占先生反映,其母亲在九江市都昌县珠贝城购买一间商铺,产证面积为59.07平方米,2015年11月24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全款付清该商铺费用及相关税费。
“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都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占先生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希望早日拿到不动产权证。
购房人丈夫已故 涉及继承产权问题
接到反映后,《问政江西》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都昌县自然资源局。经了解,2024年4月1日,开发商已委派工作人员来都昌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发现,该商铺在2015年购房时房屋产权为占某、曹某夫妻共同拥有,现男方占某已去世,涉及继承产权,需要购买人曹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公示,公示后15个工作日后就可办证。
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好
4月29日,都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督促开发商江西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时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5月6日,该公司派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手续办结,并在当日把不动产权证发给购房人。
5月9日,占先生给《问政江西》栏目组来电表示,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好。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志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