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狮山乡八都村原支部书记于兴振虚报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于兴振通过重复报支小微项目的方式套取资金3.3万元,用于村内吃喝开支;2021年,于兴振通过虚报党员活动经费的方式套取资金0.9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村干部值班补助。2024年4月,于兴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处分。
多宝乡周仓村支部书记刘建国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1年,刘建国违规收受该村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承建商刘某赠送的香烟。2024年3月,刘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芗溪乡芗溪村支部委员洪显梅对农民建房监管不力问题。2024年1月,洪显梅在负责监管农民建房工作期间,未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对村民违规建房问题未及时发现并制止。2024年4月,洪显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廉洁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