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5229
-
- 注册时间2008-10-17
- 最后登录2024-11-24
- 在线时间3697小时
-
- 发帖31007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积分790449
- 贡献值22247
- 都币0
-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 发帖
- 31007
- 积分
- 790449
- 贡献值
- 22247
- 都币
- 0
在线时长: 3697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0-17
- 我的老家
- 县城(都昌镇)
|
日前,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预拘留”措施,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家属代为缴清了26000元案款。 余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柳某起诉到都昌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柳某每月还款1000元,分26个月将26000元还清;逾期,余某有权要求被告柳某立即清偿所有债务,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生效后,柳某未按期履行,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按规定向被执行人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柳某仍未偿还欠款。 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柳某的行踪后,第一时间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说理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柳某依然不为所动。鉴于柳某未依法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预拘留”措施,并通知其家属。 柳某父亲接到法院对其子“预拘留”通知,当即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全部债务,希望法院不要拘留其子。随后,柳某父亲遂将其子欠款26000元悉数归还。(黄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