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种新药进入医保,含105种独家药品和21种非独家药品;提高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1月1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部分医保新政本月起实施。
据介绍,2023年12月,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明确江西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达3088种,此次调整共计126种新药进入医保,含105种独家药品和21种非独家药品,谈判药品数量为历年来最多,涉及抗肿瘤、罕见病、慢性病、抗病毒等药品,进一步为患者减轻用药费用负担。
《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合理确定待遇标准,实现门诊慢特病资格互认等。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41号),1月1日起,我省提高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生育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原800元左右提高到1200元。提高住院分娩报销水平。同时,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