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某公司来电反映:举报都昌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人于8月14日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表示其公司已有部分员工加入该公司,并呼吁更多都昌县员工加入,市民作为都昌县某公司销售部人员表示,某人此动态存在虚假欺骗行为,会对市民公司的员工人员流动产生影响,故来电举报。
诉求: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对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欺骗行为处以警告。
都昌县市场监管局回复
经核实,举报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我局不予受理。我局工作人员2023年8月23日已联系举报人,建议举报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举报人表示理解。(都昌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