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训扬新风之4
熊先环:我曾工
都昌女交警下班
阳峰乡举行“弘
我县坚持“项目
UID:2919
来自都昌镇的来这报个道,其他区的也来踩踩,支持下!!!!!!!!
谢谢!!
UID:2872
UID:2462
《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经常居住地有多重要,你经常住在哪,你就应该在哪报到咯。。。。
UID:2231
谢谢6楼的捧场,kangkang在此谢过了
那这样的话,我们都昌人通通都得去黄河边上寻根咯。。。。。。
都是从那边发展过来的。。。呵呵。。
不过不忘本是好样的,就需要这样,顶ING
UID: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