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关于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宣传禁止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的通知》,未来将通过多项举措刹住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
高考成绩发布之日不公布高分考生成绩
加强对全省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的保管。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高考成绩时,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为淡化“高考状元”概念,省教育考试院在发布高考成绩时,对高分段考生的分数、名次的发布要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在前几年不公布高分考生排名的基础上,新增在高考成绩发布之日不公布高分考生成绩。
严禁炒作“高考状元”和“高考升学率”
不得在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媒体大肆渲染、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组织“高考状元”报告会或以“高考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的名义组织宣传活动。
严禁违规宣传炒作高考成绩排名
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进行高考成绩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发布所属区域内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高分段考生人数、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人数等信息;
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各高中学校不得以高考成绩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喜报、贺信等。
学校违规炒作 核减招生计划
建立健全舆情导控工作机制,在高考成绩发布和高招录取期间,由省、市、县(市、区)网信和教育部门等组织监控网上舆情,并与宣传、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实时监控在网站、微博、微信和短视频上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违规行为。
未来,我省各市、县(市、区)教育、网信、公安等部门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坚决刹住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
对发现违规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省教育厅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罚,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谨防“黑中介”招生诈骗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社会上有关高校招生方面的信息很多,其中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趁机“行骗”。江西各地各校将及时提醒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仔细甄别各类招生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等渠道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省教育考试院提醒,不要听信各种谣言,谨防上当受骗,谨防“黑中介”招生诈骗行为的发生。
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万晓霞
来源: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