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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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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的每一种生物都具有生存的价值,都是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国家更是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但有些人为一己之私或口腹之欲顶风作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都昌公安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3月27日,左里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平安志愿者反映在该所辖区袁多公路段有人进行非法狩猎。民警闻警而动,快速出击,在袁多公路周茂村路段发现了可疑车辆。当时嫌疑人正在下车捡拾被射杀的野鸡,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左某抓获,现场发现嫌疑人车辆上还有三只斑鸠以及作案工具弹弓、钢珠。 目前,犯罪嫌疑人左某因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进行非法狩猎,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群众能引以为戒,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猎捕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一起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都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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