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回复:
首先非常感谢“碧海星辰”网友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您通过省“五型”办热线反映的关于 “都昌县交警大队不作为”的问题已收悉,经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停车泊位、适时推出双向通行的通告”的发布经过:
2022年5月16日,根据都昌县东风大道综合改造指挥部的建议和我县的交通情况,大队着手展开“调整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为双向通行”的工作,于是大队宣传股编写的“关于都昌县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调整为双向通行的通告”,在该通告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指出“推出上述三条道路双向通行的尚不成熟,由于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道路施划有停车泊位,导致道路狭窄,双向通行道路条件不具备;而且上述三条道路是连接我县主干道路(东风大道、万里大道)路口红绿灯的改造尚不能提供双向通行的功能等客观情况,致使客观上无法真正实现双向通行。于是大队决定分步实施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双向通行。实施双向通行的第一步就是取消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道路的停车泊位,为施划双向通行的标线创造条件。根据研究决定,宣传股编写了“关于取消都昌县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停车泊位的通告”。并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都昌交警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但由于发布人员的错误操作,将本应当发布“关于取消都昌县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停车泊位的通告”,错误地将在电脑上保存的“调整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为双向通行”的通告于2022年5月16日17时36分予以发布。在通告发布5分钟后,大队领导发现该错误,并于2022年5月16日17时41分立即撤销。由于公众号的发布权限,一天仅能发布一条通告,因而本应当于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都昌县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停车泊位的通告”于2022年5月17日8时19分才向公众发布,并在该通告中向公众明确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在取消停车位,完善了交通标志标线和红绿灯之后,会适时调整为双向通行。事件发生后,我大队联系多家转载错误通告的媒体,对转载的通告予以撤销,以降低错误通告的影响。在2022年5月20日16时17分都昌大队再次通过都昌交警公众号发布“关于取消都昌县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停车泊位 适时推出双向通行的通告”,通过多方媒体予以转载,再次向公众明确芙蓉路、县府路、白洋路在取消停车位,完善了交通标志标线和红绿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