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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灰狼”挡在校门外!全县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启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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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2-04-21
    为认真推进执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的通知》文件要求,从根源上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火墙”,4月15日,都昌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推进落实联席会。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余敏主持会议,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姜少龙,县教体局副局长徐曹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余敏就《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的通知》文件的出台背景、意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查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姜少龙就公安机关如何支持配合查询工作、保密纪律等进行了强调。县教体局副局长徐曹对检察机关牵头做实此项工作、公安机关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将以此为契机摸清全县教职员工及校园培训人员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推动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协同发力,共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据悉,此次查询以全覆盖为目标,对象不仅包括全县所有学校(含幼儿园、已办证校外培训机构等)的教职员工,也覆盖校内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聘人员、医务人员、保安、门卫、保洁员、工勤人员等,查询以上人员是否曾经实施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开展查询工作,并商同检察机关对查询到的相关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登记,将查询结果统一移交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将依据法律和相关人员管理规定,对查询结果予以认定和处理。根据安排,首次全面查询工作将在2022年6月31日前完成,此后每年开展1次全面查询,拟录用教职员工或从业人员进行实时查询。(都昌县检察院 李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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