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县城区两家药店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被停业整改。
当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两家药店未严格落实“四查一戴”,店员未做核酸检测、新冠疫苗第三针未接种等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两家药店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三天。
3月17日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2家责令整改的药店进行暗访检查。经查,药店通过停业整顿,进门已设置了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牌,工作人员佩戴了口罩、都已接种新冠疫苗第三针,入店人员都必须测温、扫码、登记。药店现已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达到营业要求。
县府路药店负责人但小凤表示,现已经改正了,以后四类药、退烧药一定不会卖,也不会轻易让人到店里来,进店一定戴口罩、扫码,按照国家管控的政策去做好自己店里的本职任务。
据了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成立4个疫情防控督导小组,通过“明查+暗访”方式,对全县各经营户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
来源:都昌县融媒体中心 张立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