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提升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水平,规范审批服务执法工作,都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的文件精神以及《都昌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的要求,立即进行部署安排,切实做好乡镇赋权工作。
对照《都昌县调整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导目录》,涉及原实施部门为都昌县农业农村局权力的共5项,其中行政处罚4项、其他权利1项。该局综合各站股室意见对每个事项进行了梳理总结,与都昌县24个乡镇对各下放事项进行了协议签订,同时制定好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和流程图,让都昌县农业农村局各项政策更快的服务人民、方便百姓。(都昌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