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
1.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2.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3.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4. 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5.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6.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现提出如下意见。
https://news.ifeng.com/c/888xRC8vf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