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5229
-
- 注册时间2008-10-17
- 最后登录2025-03-12
- 在线时间3761小时
-
- 发帖31933
- 搜Ta的帖子
- 精华0
- 积分825455
- 贡献值22941
- 都币0
-
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 发帖
- 31933
- 积分
- 825455
- 贡献值
- 22941
- 都币
- 0
在线时长: 3761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0-17
- 我的老家
- 县城(都昌镇)
|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张银行卡再出租、出售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赚到上千元,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觉得是真的吗?小心可能被利用,甚至走向犯罪! 都昌警方提醒您,切莫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犯法律底线! 典型案例 近日,都昌警方精心组织开展“断卡”行动,通过缜密侦查,重拳出击,成功抓获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2名。 今年6月份,都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侦查发现,都昌县有两名男子涉嫌“出租银行卡”帮助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经核查,2021年6月刘某琳(男,23岁,都昌县和合乡人)、杜某成(男,27岁,都昌县和合乡人)前往福建南坪市,将自己名下的10余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各自获利6000余元。6月29日,刘某琳在家中被抓获,6月30日,杜某成被依法传唤至都昌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该二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被都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3月8日,都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侦查发现,张某华(男,30,都昌县大沙乡人)分别收购、借用他人10余张银行卡,经核查,这些银行卡均涉嫌诈骗。2021年5月,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张某华被我局列为在逃人员。6月2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被宁波市公安机关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华对其非法持有并使用他人的银行卡10余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某华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都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平安都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