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包工头,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拖欠1.2万元的劳务工资8年不还。日前,都昌县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案件,为4名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
夏某是都昌县人,今年45岁。2013年,他承包了九江市区某小区内外墙粉刷工程,当即雇佣了同乡赵某等四人为他务工。工程顺利完工,可赵某等四人的工钱却迟迟未能支付。
此后几年,赵某等四人多次向夏某催讨工钱,夏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反复催讨,夏某于2019年勉强向赵某等四人出具了借条,声称“等我有钱了一定还”。可是两年过去了,夏某出尔反尔,继续推诿,仍不还钱,万般无奈之下,赵某等四人联合向法院提起诉讼。
都昌县法院立案后,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今年2月,夏某与赵某等四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限定夏某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将工资一次性支付。
然而,判决生效后,夏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告诉夏某,他所欠的是别人的血汗钱,如拒不履行,将会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
今年5月,夏某终于通过法院,将所欠1.2万元全部履行完毕。(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赵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