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帖子和所有评论看完了了,说说我个人观点,这个问题应该是遗留和社会问题,很多人都觉得这种车不属于机动车(最起码在前些年都是这样认为的),卖车的也是这样宣传的,导致很多人的误解,包括方老师可能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执行力度越来越严格,正好方老师碰上了,心情肯定不好了,老人家一时接受不了实属正常。
鉴于这个问题我有以下三个观点:
一:很多网友连棍带棒实属不该,因为现在很多事情连年轻人都不是很了解,更何况正好对这些不是很明白的老人,就不能理解一位长者的心情?你懂得多就耐心解释一下,没必要冷嘲热讽。
二:方老师自己也要冷静下来,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既然碰上了就坦然面对,好在目前只是一个学费,没有造成任何身体和财产损失,比什么都强,往后咱们想办法了解更多,尽量让自己先完善起来。
三:我认为交管部门应该更加人性化一点,开罚单的同时尽量做到教育为主,好好解释清楚。另外对于社会和百姓误解的部分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知法懂法。
乱七八糟说了几句,不到之处望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