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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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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0
— 本帖被 鄱阳湖 执行加亮操作(2020-12-30) —
    元旦、春节将至,为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阳峰乡阳峰村党支部原书记侯清华套取资金支付个人钓鱼费用问题。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1月,时任村书记侯清华安排虚报棉花种植面积,套取棉花补贴资金4200元用于支付其个人钓鱼费用。侯清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侯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公安局拘留所科员余新华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香烟问题。2015年4、5月,时任县公安局大树派出所民警余新华向县城大转盘某超市老板索要两条香烟。余新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余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廉洁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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