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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家
-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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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米斤鸡 都昌有句俗语:斗米供(养)斤鸡,斤鸡换不到斗米。意思是说养鸡所花的粮食成本大于鸡的价值。喂鸡一斗米,鸡才能长一斤,而一斤鸡所卖的钱,换不来一斗米。这与都昌另一句俗语“将小钱驳大钱”是一个道理。下面讲一个“斗米斤鸡”的故事: 传说古时有个知县,帶着隨从微服察访。见一米店门口吵吵闹闹围了很多人,忙叫随从前去询问。不一会,随从帶来两人。一个是面带愁容的乡下人,一个是头戴瓜皮小帽,身穿青绸衫裤的生意人。那个乡人开口说:“大老爷!只因父亲患病卧床,小人一早来县城里抓药,在米店门口不小心踩死了米店老板家里的一只小鸡。店老板要小民赔偿九百文钱,而我只有为父亲抓药的三百文钱。 知县听了问:“一只小鸡值900文钱吗?”乡人答:“店老板说这只毛鸡儿,只要喂养二、三个月,就可重达九斤。按市价计算,一斤鸡可卖100文,九斤的鸡就可卖900文。” 店老板说:“大老爷,我说的是事实,只要养些时间,小鸡就会成大鸡的。”知县心中暗骂,真是个奸商。但却笑着说:“你的话也不无道理,只要喂养下去,小鸡会长大的。”就对乡人说:“你踩死了人家的小鸡,理应赔偿,还有何话可说?”乡下人哭着说:“县老爷!我不是不赔,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 知县说:“钱不够可典衣作押,念你有一片孝心,再不够本官与你凑足钱数。”乡下人只得脱了布衫典押得三百文钱,连同身上带的共六百文钱,知县叫隨从取出三百文,补足了赔款。围观的百姓见知县这样判断,都愤愤不平,交头接耳骂“昏官”不明事理。 店老板拿了九百文铜钱,眉开眼笑,起身正要回米店时,却被知县叫住:“且慢!”店老板值得转身。知县慢慢开口道:“这案子本官只判了前段,还有后段未判,你说小鸡三个月可养到九斤不错,但养鸡总要喂米吧!俗话说“斤鸡斗米”,是说鸡长一斤需米一斗。现在小鸡已死无需饲养,今天他赔了你九斤鸡的钱,等于替你省下九斗米,你也应该将省下的九斗米还給他,才算公平合理。” 店老板愣住了,却又无话可说,看到知县威严的神态,只好乖乖取来九斗米,给了乡下人。当时一斗米的时价是600文钱,九斗米的价值是5400文钱,店老板这是偷鸡不着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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