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60阅读
  • 12回复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62454
积分
682157
贡献值
9570
都币
0
在线时长: 5744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2-02
我的老家
三汊港镇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7-23
— 本帖被 鄱阳湖 执行合并操作(2020-07-24)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鄱阳湖实施禁捕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切实保障鄱阳湖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安全,根据《刑法》《渔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严禁使用禁用的渔具、网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严禁在水生生物保护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严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严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
        二、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窝藏、转移或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网具。
        三、严禁生产企业收购加工、各类市场进货销售、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电商平台网上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一切媒介发布非法捕捞渔获物广告。禁止无证无照制造、销售水上交通工具。
        四、严禁以“鄱阳湖鱼、鄱阳湖野生鱼”“鄱湖鱼”等作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严禁利用商业招牌、店堂告示或菜谱等形式宣传、招揽、诱导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主动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非法船只、渔具、网具、渔获物上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非法销售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制售禁用渔具、网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广大人民群众不得非法购买、饲养、食用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如在自然栖息水域外发现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及时报告农业农村(渔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八、对拒绝、阻碍、侮辱、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工作人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都昌县公安局        都昌县农业农村局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
intermapper中文官方网站
 

发帖
1037
积分
1356
贡献值
148
都币
0
在线时长: 550小时
注册时间: 2015-09-12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20-07-26
在鄱阳湖边上吃不到河鲜了

发帖
1849
积分
1929
贡献值
96
都币
0
在线时长: 184小时
注册时间: 2013-07-05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20-07-26
偷鱼的多得很

发帖
528
积分
11116
贡献值
22
都币
0
在线时长: 265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2-12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20-07-25
应该有个联系电话
caojiangang:应该公布举报电话,让大家都来监督。 (2020-07-24 07:08) 

应该有个联系电话

来自:都昌在线iPhone客户端


发帖
2251
积分
2582
贡献值
19
都币
0
在线时长: 1220小时
注册时间: 2014-04-09
我的老家
大树乡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20-07-24
晚上凌晨,鄱阳湖偷捕的一大把。

发帖
140119
积分
10184810
贡献值
334
都币
0
在线时长: 30916小时
注册时间: 2006-07-02
我的老家
周溪镇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20-07-24
加分专用:支持在线分享精神。
发帖
48
积分
467
贡献值
1
都币
0
在线时长: 42小时
注册时间: 2020-07-22
我的老家
大树乡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20-07-24
以后不能钓鱼了???

发帖
4878
积分
100986
贡献值
33
都币
0
在线时长: 398小时
注册时间: 2019-01-03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20-07-24
加分专用:支持在线分享精神。

发帖
10428
积分
9287
贡献值
221
都币
0
在线时长: 981小时
注册时间: 2012-01-28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20-07-24
               从源头管理-----把生产、销售禁用的渔具、网具的厂家和门店关闭

发帖
3258
积分
76822
贡献值
64
都币
0
在线时长: 559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2-29
我的老家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20-07-24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 都昌县农业农村局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鄱阳湖实施禁捕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切实保障鄱阳湖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安全,根据《刑法》《渔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严禁使用禁用的渔具、网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严禁在水生生物保护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严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严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

二、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窝藏、转移或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网具。

三、严禁生产企业收购加工、各类市场进货销售、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电商平台网上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一切媒介发布非法捕捞渔获物广告。禁止无证无照制造、销售水上交通工具。

四、严禁以“鄱阳湖鱼、鄱阳湖野生鱼”“鄱湖鱼”等作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严禁利用商业招牌、店堂告示或菜谱等形式宣传、招揽、诱导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主动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非法船只、渔具、网具、渔获物上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非法销售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制售禁用渔具、网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广大人民群众不得非法购买、饲养、食用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如在自然栖息水域外发现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及时报告农业农村(渔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八、对拒绝、阻碍、侮辱、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工作人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都昌县公安局        都昌县农业农村局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

2条评分积分+110
鄱阳湖 积分 +100 加分专用:支持在线分享精神。 2020-07-24
丶梦断楼兰 积分 +10 加分专用:支持在线分享精神。 2020-07-24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