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村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现经上级部门批准,镇容所决定自2019年12月01日起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路段及抓拍时段
抓拍路段:大正路与新街路口
抓拍时段:每天7:00——19:00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镇容所将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大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