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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风杂志]杜熊情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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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熊情仇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鲁迅
◇杜振助

杜熊曾经为亲眷,翁婿反目成仇恨。
官司打到县衙里,一犁翻转百亩田。
两姓从此不通婚,情断义绝五百年。
结怨却因结亲起,好姻缘是恶姻缘。

  都昌县二都(和合乡)西田畈是一个较大的垅畈,上至小埠岗(山麓),下至窑得墈(鄱阳湖边),一垅而下。杜、熊两姓便是这个垅畈中的两个最大家族,当今两姓皆有多个自然村,分居在田畈、义公两个行政村,杜姓有寺前、新屋、老屋、山下、磨盘洲、畈上、四房、鲤鱼地等自然村,熊姓有上湾、下湾、彩田畈、熊家湾、修仲里、义公咀共六个自然村,两姓合计人口约6000余人,各3000余人。长期以来,两相处不是很和谐,杜熊不通婚,这是当地尽人皆知的事。

  “结怨却因结亲起,好姻缘是恶姻缘。”上面一首诗所反映的就是一段“杜姓情仇”的真实历史。曾经缔结良缘的两个姓氏,却因一纸字据打了一场官司,之后反目成仇。
  关于这段“杜熊情仇”故事,还得从六百多年前明洪武年间杜家购买熊家小花园时说起。

一、作客二都,杜文远买熊家花园

  南宋绍定六年(1233年),因胡元骚扰,江西会昌县丞杜云华辞官徙居都昌四十一都左蠡草垅头,村名曰:仙井畈。
  都昌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有了杜姓,杜云华为都昌杜氏始祖。
  杜云华之玄孙杜文远,生于元至正五年(1345年),于明太祖洪武初自左蠡仙井畈迁县市亦鲁坊。其后,杜文远与二都熊村熊庄主交好,感情甚笃。一次,杜文远受熊庄主邀请前去熊家做客,熊庄主领着杜文远游玩至熊家小花园,杜文远见花园地处垅畈中心,淙淙小溪环绕,南侧不远处有一池塘,清澈见底,不由得大加赞赏。
  熊庄主介绍说:“此花园面积约十余亩,前有强家塘一池清水,近有活水溪缠绕,其地形宛如一条跳跃之鱼,故名曰鲤鱼地。”
  杜文远赞叹:“好个鲤鱼地,鲤鱼跳龙门则变化成龙。若居此地必有飞黄腾达之事,后代将有中举、升官之人。”
  熊庄主道:“我熊家一心农耕,未有读书之人,何谈中举升官,我倒有一个想法,仁兄乃诗圣杜甫之后,世代贤良,英才辈出,莫若我将此花园卖与你杜家作书斋,久后果真会出贤才!”
  杜文远以为是戏言,笑道:“熊庄主此言当真?”
  熊庄主道:“你我兄弟,岂能戏言,金钱如粪土,仁义值千金,至于购地银两,按现行通常之价计算,有则付之,无则缓之。”
  杜文远大喜,当日写好购地文书,将花园买了下来。

二、一见钟情,杜嵩华与熊氏定亲

  后来,杜文远之子杜子诚建功隆书院,其义行多受县府褒扬。杜子诚又将父亲所卖二都花园建一书斋,名曰:清溪轩。四里八乡的读书人纷纷慕名造访,门庭如市,果然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杜熊两家之交情,由父及子,是为通家之好。因为杜氏购买熊家花园建的书斋与熊村近在咫尺,两家交往频繁,由此,杜子诚与熊家二代庄主(老庄主之子)感情比之以前父辈更进一步。
  一日,杜子诚携子杜嵩华到书斋,中午熊家请客,熊庄主见杜嵩华一表人才,彬彬有礼,好生喜欢。便对杜子诚说:“我有一女,近年来说亲者甚多,她却皆不应允,说是非品貌兼优的读书人不嫁,二十多岁依然待字闺中,让我好生烦恼,不若许给贵公子,并非我自夸,我女儿长得容貌姣好,只是比贵公子年龄略大一下,你意下如何?”
  杜子诚说:“年龄大些无妨,只要男有情女有意即可,你且将令嫒叫出来与犬子见个面,这里没有外人,成不成都不打紧。”
  熊庄主依言,叫出女儿,杜氏父子一看熊氏,果然美貌端庄。两位年轻男女四目相视,一个心猿意马,一个粉脸绯红。
  无需言表,这事成了。两位家长当即拍板,来年成亲。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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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喜结良缘,恩爱夫妻情义深


  明英宗正统八年岁次癸亥(1443年)正月初六日,一支迎亲队伍从都昌县城距离县衙约八十步的亦鲁坊出发,吹吹打打,前往二都熊家村接新娘。新郎是亦鲁坊杜子诚的幼子杜嵩华,他出生于明仁宗洪熙元年岁次乙巳(1425年)八月十二日,年仅18岁。他要迎娶的新娘熊氏生于明成祖永乐十八年岁次庚子(1420年)五月六日,芳龄23岁。用现在的话说,这是一桩“姐弟恋”婚姻。是日,亦鲁坊杜家用高头大马、八抬大轿将新娘接到家中,洞房花烛,夫妻恩爱,无需言表。
  杜嵩华乃书香门第,为唐检校工部员外郎杜甫21世裔孙,唐南康知府杜策18世裔孙,宋建阳县令杜严12世裔孙,宋仁宗授将仕郎之职杜达德11世裔孙,南宋会昌县丞(都昌始祖)杜云华之来孙。
  熊姓约于元中末期迁居二都,人丁发展较快,是当地大姓,拥有所处垅畈大片土地,杜嵩华岳父熊庄主堪为一方财主。
  杜熊两家结亲也算是门当户对,当时堪为一段佳话。
  婚后,杜嵩华与熊氏常去花园书斋住些时间,尤其是夏天,来自鄱阳湖水面的南风扑面而来,是个很好的避暑之所。丈夫读书写字,妻子铺纸磨墨,闲时免不了卿卿我我,戏谑调笑,好不惬意。
  婚后第三年,熊氏怀孕,于明英宗正统十年(1445年)生下长子杜汝镇,又三年,生幼子杜汝富。

四、女生外向,熊氏暗示夫君要印凳


  汉·班固《白虎通·封公侯》云:“女生外向,有从夫之意。”意思是说,女子一旦出嫁,必然向着夫家。熊氏亦然!
  杜嵩华夫妻常去书斋小住,翁婿往来自然密切。有一次,岳母忙乎了一桌丰盛的午餐招待女婿。酒席中,翁婿畅快对饮,岳父在微醉后很是兴奋,对女婿说:“贤婿,我是木匠出身,不是吹牛,我做的家具既结实又美观,家里就有不少,你看到喜欢的,只管拿去。”
  杜嵩华连忙说:“不用,不用!”
  岳父佯作生气:“我说要送,一定要接受,不得拒绝!”
  杜嵩华还没回话,却被坐在身边的妻子踩了一下脚。他猜想是妻子要他一定要答应,不得推辞,就说:“那我等会就挑一件。”
  午饭后,熊氏把父亲及家里的脏衣服捡到竹篮里去池塘洗,她叫夫君帮她拿洗衣凳一同去,表现得夫妻十分恩爱。二人到了池塘边,熊氏见四下无人,悄声对夫君说:“如果我父亲再提送家具一事,你就说要放在后面拖铺里的印凳,而且一定要把印凳要到手。”
  杜嵩华不解:“要那脏印凳做什么?”
  熊氏说:“你就听我的,保证没错!”
  天近傍晚,杜嵩华夫妻要去花园住,岳父又问女婿:“你挑好喜欢的家具没有?”女婿说:“岳父如此厚意,却之不恭,我就要放在拖铺里的那条印凳吧。”岳父闻言大吃一惊:“这么多的箱柜、桌椅不要,要那个灰陈垢压的印凳做什么?”杜嵩华说:“我在花园无所事事,箱柜桌椅对我来说派不上用场,倒是这印凳有用,闲来可以锯个柴火,还可以学做木工,岳父既然说只要我喜欢的就拿去,难道舍不得这个印凳?”岳父无奈地说:“你就把印凳拿去吧。”后悔话已出口,难于收回,心想印凳还在近处花园,等女婿不需要了,再搬回家里也不迟。
  次日早晨,熊氏对夫君说:“你去跟我父母道个别,就说家里有事要回去。”杜嵩华即去向岳父岳母道别,回到花园书斋,却见妻子雇了一部独轮车,将印凳捆绑在车上,在花园出口等候。杜嵩华问:“难道我们真的把印凳搬到家里去?”妻子说:“别多问,抓紧上路。”
  时近晌午,夫妻回到县城亦鲁坊。歇息片刻,熊氏用抹布除去印凳灰尘,用尖刀插进印凳一条不很分明的细缝中,沿着缝线慢慢撬,看似整体印凳板,居然是两块合成的,将上面一块取下,印凳是空的,呈现在眼前的是白花花的银元与黄橙橙的铜钱。
  杜嵩华惊得目瞪口呆,熊氏便向丈夫说了事情的原委:她父亲特意将一条旧印凳进行改造,做成一个“钱柜”放置钱币,本意是为防止盗贼所用,这个事是父母私下做的,任何人都不知情,但有一次父亲放置银元时被她发现,但父亲并未看到女儿。
  当岳父知道印凳被女婿拿去家后,心里明白是女儿的鬼主意,无可奈何叹了一口气:唉,古语说女生外向,果然如此!他又往回想,这钱财落到女儿手里,没有给别人,无需计较,何况家里也不缺钱。他这样一想,心里也就坦然了。此后翁婿来往,皆对印凳之事避而不谈。岳父不提,是为了女儿的面子,女婿不提,是为了妻子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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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翁婿对饮,岳父酒后立字据


  数年过去,翁婿往来依然密切,女婿与女儿对岳父母的孝敬是无可挑剔的,岳父岳母偶染疾病,杜嵩华总是从县城请有名的郎中下乡给老人家看病,在药铺抓药,熊氏日夜侍奉父母左右。
  有一年,杜嵩华见岳父身体欠佳,便将岳父接到县城家中,熊氏天天给父亲做好吃的,照顾得是无微不至。有一天,翁婿一起对饮,说古论今,交谈十分畅快。不知不觉,翁婿二人都醉了。
  岳父长叹一声:“我已年过花甲,稀里糊涂就老了!”
  女婿说:“岳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老当益壮。”
  岳父说:“贤婿不如把家迁到二都去,天天陪我喝酒。”
  女婿说:“不成啊,我在二都寸土皆无,如何生活下去?”
  岳父仗着酒兴,也有真实的亲情,说出一番话:“贤婿,土地的事不是问题,我有大片的土地,都给你!”
  女婿问:“岳父给……给多少啊?”
  问完这句话,杜嵩华竟然醉得睡着了,打起了呼噜。
  岳父说:“上至小埠岗,下至窑得墈,全部给你。”
  这时,熊氏插话道:“父亲,您是说酒话吧?”
  父亲说:“不是酒话,全是实话,说给就给。”
  女儿说:“父亲再是实话也没用,这空口无凭啊!”
  父亲说:“你拿纸笔墨砚来,我立字据。”
  熊氏就拿来纸笔,磨好墨。老人立即写了一张字据:
  兹有二都上至小埠岗,下至窑得墈之垅畈,凡属我熊姓水田一并赠与女婿杜嵩华,绝无反悔,特立此字据为凭。
  写完之后,签上姓名,按了手印,交与女儿。

六、索要字据,熊氏一纸诉状告女婿


  岳父在女婿家又住了一阵,觉得神清气爽,身体完全恢复了,便要回家,杜嵩华特意雇了一辆马车将岳父送回家中。
  父亲走后,熊氏拿出父亲写的字据给夫君看,并说:“父亲说让我们迁居二都,给我们土地,并写了字据,我觉得可以照办。”
  杜嵩华说:“岳父是酒后说的话、写的字据,不妥吧?”
  熊氏说:“没有什么不妥,父母年龄大了,我们迁居过去,正好可以照顾他们的生活,过些天我们过去,正式提出来。”
  几天后,杜嵩华与妻子来到岳父家里,熊氏直截了提起父亲的表态与立字据的事。熊父想了想说:“记起来了,可那天确实喝醉了,我也不是说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大丈夫一言九鼎,何况立了字据,要不我给你们七、八亩水田,能安身立命就好,你们把字据还给我,将一垅水田全给你们,确非我的本意,也肯定被全族人责怪。”
  杜嵩华说:“就依岳父所说,我没意见。”
  熊氏说:“我也同意父亲的意见,决不会让父亲为难,但是,字据我们要保存,因为这字据饱含着父亲对女儿的恩情。”
  本来这个事情了结了,没想到熊氏家族知道这件事后,立即掀起轩然大波。族人们纷纷找到熊庄主,七嘴八舌责怪他不该拿熊氏家业随意送给外姓人,并逼着杜嵩华与熊氏交出字据。
  熊氏见大家责难父亲,生气地说:“父亲写给我们的字据,我们一定要保存着,不会交给你们。”说完,便拉着夫君返回县城。
  杜嵩华夫妇走后,熊姓族人依然对熊父不依不饶,大家商量着通过打官司将字据要回来。于是就以熊父的名义写了一个诉状:
  被告杜嵩华,系原告之女婿,一直处心积虑窥视岳父之产业,前期故意将岳父接到家中灌醉,骗取岳父立赠送土地之字据,该字据为原告醉后所写,当视为无效,要求被告将字据交还原告。
  熊父被大家逼得六神无主,就在诉状上签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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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簿公堂,都昌知县巧断案


  都昌知县接到诉状,择日传唤原被告及相关人等到县衙大堂。熊父及熊氏族人在原告位子上,杜嵩华夫妇在被告位子上。
  这个知县算是个清官,在听取了原被告陈述事情的经过后,心里全明白了:这翁婿之间的关系如同父子,老的爱护和帮助小的,小的尊重和孝敬老的,这才会出现岳父赠送土地并立字据之事。
  这个案子怎么断呢?知县有些为难。一方面,岳父白纸黑字写了赠送水田的字据,并按了手印,应当视为自愿行为,不是儿戏。古人非常重视信誉,一诺千金,如果判字据无效,于法不合。另方面,岳父确实是酒醉后信口表态,在非理智情况下写了字据,如果判字据有效,于情理上不合。怎么办呢,知县犹豫半晌,拿不定主意。
  良久,知县想起熊父说的“可给女婿七、八亩水田”的话,况且女婿与女儿也同意,只是女儿不愿交出字据,虽然女儿说保留字据是为了铭记父亲的恩德,但留下字据可能留下后遗症。怎么达到岳父赠与女婿水田七、八亩,又能收回字据的效果呢?
  知县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了!立即一拍惊堂木,大声道:
  本案属翁婿之间立赠与字据纠纷,该字据系岳父亲笔所写,并按了手印,女婿并无强迫、欺骗情节,该字据应视为有效。然则,岳父写字据确系酒后神志不清所为,可酌情调节字据所承诺内容。据此,本官判决如下:杜嵩华可雇一人一牛,犁田一天,日出起,日落止,凡在此时间内所犁之田,为岳父赠与女婿的,其余仍归岳父所有,犁田时间定于后日,不得延误。岳父所立字据由县府存档备案。
  原来县官是这么想的,一人一牛犁田一天,大致就七、八亩,这样正好兑现了岳父“给女婿七、八亩水田”的承诺。

八、先生指点,一天一犁八百亩


  对于这样的判决,熊父满意,女婿能犁多少田他都乐意给;熊氏族人也觉得行,一人一天拼了命能犁多少田?杜嵩华夫妻也认可,事情终归了结了,能犁多少田不重要,岳父不再受族人责难就好。
  杜嵩华与熊氏即时去了二都,熊氏在当地找了一个农人,请其带牛帮助犁田,讲好了报酬,犁一亩田,连人带牛一块银元。
  犁田之日,天刚蒙蒙亮,熊氏族人与周边村民汇集这个垅畈,知县乘轿亲临现场主持、监督,垅畈中央竖立一面大鼓。受雇农人为了一亩一个银元的报酬,更是积蓄待发,只等东方日头一出,即刻动工,倒是本案双方当事人的岳父与女婿没有即时到达。
  日头一出,知县令擂鼓开工,受雇农人立即下田开犁。双方当事人岳父与女婿、女儿,直到早饭后才珊珊迟来。时至辰时末,农人犁田不到两亩,所有看热闹的人都感到索然无味。
  或许天意让这个事出现转机和奇迹,这个时候,一位教书先生打此经过,见这么多人围观一人犁田,好生奇怪,便询问缘由,有人便将事情原委告诉了他。先生听后哈哈大笑,对犁田的农人说:“知县大人断案只说凡犁之田便算数,没说必须一犁挨一犁,像你这样密密犁田,即便挥汗如雨,一天犁田能有几何,如果你一田一犁,一垅而下,至尽头再掉头折回,一犁而上,此垅畈十有八九的水田尽可犁矣!”
  农人听罢,茅塞顿开,心中大喜,照此办法,今天赚数百块银元不在话下。他立即挥动牛鞭,抬犁驱牛,一犁而下,又一犁而上。在场的人皆目瞪口呆,知县未想到会出现这个意外情况,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心中直夸那个教书先生反应敏捷,聪明之至。
  日落西山,鼓响止工,一垅水田十之八九尽在犁下,知县带领众人查看田块,登记田名,计算面积,东北自刘家湾南侧中贵塘而下,西北自莲花峦而下,及至南端平塘堘、荆棘蓬、庙下于家一带,总面积共计八百余亩。核实之后,知县宣布:所有犁过之田,皆为熊父赠与女婿杜嵩华,从此这些水田易主,为杜嵩华所有。
  知县又说:本官原意,以一人之力,一牛之耕,一天之时,犁田之数能有几何,及至不过十亩,岂料事出意外,高人指点,以至一人一牛之力一犁数百亩,此乃天意不可违也。常言道,千年田地八百主,本案到此终结,此后任何人不得寻衅滋事,再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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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划地绝交,熊氏族人赌狠咒

  案子终结之后,杜嵩华夫妇连夜回家,次日,他从县衙拿到县府判决书及熊氏交付的田契,官司赢了,但他心里却十分沉重。
  数日后,熊氏提议去娘家看望父母,杜嵩华摇摇头说:此时过去岳父岳母脸色肯定不好看,熊氏族人更是怒气冲天,说心里话,我也觉得羞于见你父母,等过些时候再去吧。
  再说二都熊氏家族可炸了锅了,凭着酒后一纸字据,一垅水田尽归他人,有的跺脚叫骂,有的摇头叹息,一致责怪庄主酒后误事,骂熊氏女嫁了杜家,忘了爹妈,骂杜嵩华处心积虑,口蜜腹剑。
  过了月余,杜嵩华想,事情冷了这么久,不管如何都应该去看看岳父岳母,给老人家陪个不是、下个跪都行。于是就买了一些礼品,与妻子熊氏一道上路,前往岳父岳母家。
  谁知刚刚踏进岳父家门,便被熊氏族人团团围住,唾沫星子几乎要把杜嵩华夫妇淹没。说杜嵩华表面温文尔雅,实际包藏祸心;说熊氏女忘了父母恩典,和丈夫一起合计坑害父母。杜嵩华百口莫辩。接着熊氏族人就下了逐客令,将杜嵩华夫妻带来的礼物扔出门外,杜嵩华还想说几句道歉和解释的话,却被几个人推搡出门外。
  杜嵩华知道事情到了这步田地,说什么都没用,如果再呆着不走只会更加难堪,便对熊氏说:“今天我们还是回去吧!”走出村口,夫妻二人又回过身来,双膝跪地说:“杜熊血亲,骨肉难分!”
  熊氏族人也跟着到了村头,怒目相视,骂声不断。这时,一位熊氏长辈以拐杖划地,对杜嵩华夫妇说:“杜嵩华,休再提血亲,今日划地绝交,经我熊氏家族商定,不再认你是熊氏女婿,也不认你妻子为熊氏女儿,今天我代表熊氏全族赌咒:从此以后,熊氏与杜氏世世代代,永不通婚,若我们熊氏与你们杜氏通婚,倒绝三代!”
  杜嵩华听了此言,心中不禁一阵战栗,心想,这虽是气话,但却很不吉利,必须纠正过来,于是高声说道:“杜氏与熊氏通婚,杜氏必然大发大强,熊氏也必然大发大强!”说吧,杜嵩华对天三拜,然后对着熊氏族人一拱手说:“杜嵩华夫妻告辞了!”遂与熊氏转身离去。
  据说,正是杜嵩华离开熊家前的这一番话,盖过了熊氏长辈怒气冲冲的赌咒,此后,杜熊两姓一代一代繁衍,人丁兴旺,瓜瓞绵绵,人口发展始终是齐头并进,人口数量相差无几。

十、恩断义绝,杜熊从此无来往

  杜嵩华回家之后,深知杜熊结怨太深,常常唉声叹气。
  过了一些日子,熊氏提出去看父母,杜嵩华说:不是我不想去看望岳父岳母,只是熊氏族人对我们恨之入骨,他们已明确表示不认我为熊氏女婿,连你这个女儿也不认,看来在短时间内无法冰释前嫌,如今我们去了,不仅要遭受熊氏族人唾骂,反而给你父母添堵。
  熊氏说:“官府已将水田判给我们,总不能不管,任其荒废吧。”
  杜嵩华说:“这事我想好了,我写封信托人交给岳父岳母,所有水田由他们出租,并收租子,待他们百年之后,我们才接手管理。”
  后来几年,熊氏屡次劝丈夫迁居二都,理由有三:第一,与父母近距离相处,多接触,或可化解矛盾;第二,如果得到父母的谅解,就可以照顾父母生活;第三,毕竟那么多田地,应该管理起来。
  杜嵩华摇摇头说:在我们手里一定不能迁居二都,如果我们去耕作管理田地,势必触动你父母及熊氏家族的痛处,矛盾就会激化,对于你父母我们只能敬而远之,迁居的事只能留给下代人。
  明宪宗成化二年岁次丙戌(1466年)九月十八日,杜嵩华长子杜汝镇生长子杜元吉,头胎长孙出生,杜嵩华喜悦心情难于言表,于是派人去岳父岳母家报喜,送喜帖的人却被拒之门外,熊家人称,熊家没有女儿嫁给杜门,也就更没有杜氏外甥与外孙。
  从此以后,杜嵩华夫妻再也没有、也不敢去岳父家。明宪宗成化六年岁次庚寅(1470年),杜府又添男丁,杜汝镇次子杜元洁出生,杜嵩华也就没再给岳父岳母报喜了。后来岳父岳母相继去世,杜嵩华托人给熊氏家族捎口信,说是要去祭奠,但遭到断然拒绝,杜嵩华夫妇只好在家设两位老人灵位祭拜。杜熊两家就这样断了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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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嵩华遗嘱,先结人缘再迁居

  光阴荏苒,转眼十几年过去,杜嵩华与熊氏已是古稀老人。在前后数年内,杜府喜事连连,人财两旺,杜汝镇长子杜元吉与次子杜元洁均成家生子,杜家已是四世同堂,杜嵩华升级为曾祖父。
  明孝宗弘治十年岁次丁巳(1497年)十月十三日,年过半百的杜汝镇次妻曹氏又生一子杜元顺,其年龄还小于大哥元吉之子杜豫、二哥元洁之子杜蒙,侄大于叔。七年后,杜氏又出了一件特大喜事,杜元吉以《易经》中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乡试第43名举人,时年三十八岁,乃仕广东省潮州府海阳县令。当地人都说,这与其高祖杜文远当年购买熊氏鲤鱼地花园,继而其曾祖杜子诚建书斋,才让杜氏这条鲤鱼跳了龙门!不过杜元吉常跟祖父去二都书斋潜心读书,见识不少教书先生与读书人,不断增长知识和才干,这倒不假。
  此时,杜嵩华夫妇已进入耄耋之年。
  明武宗正德元年岁次丙寅(1506年)四月初八日,身体一直很硬朗的熊氏老太君,早饭后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儿孙们将她扶上床,正欲去找郎中,老太君说:“不用找郎中,昨晚我做了一个梦,见到我的父母双亲大人,父母对我说,女儿呀,你都好多年不曾看我们,其实我们一直想着你,现在你来陪我们吧,父母要我去陪他们,我必须去,我也很想回到父母身边啊!”说罢,溘然而逝,享年八十七岁。
  相濡以沫的妻子去世后,杜嵩华伤心至极,想起夫妻一路走来风雨同舟,苦乐共享,妻子对自己言听计从,常常老泪纵横,由此身体也日渐不支,感到孤单疲惫。次年,即正德二年岁次丁卯(1507年),恰巧也是四月初八日巳时,杜嵩华的生命走到尽头。
  临终前,杜嵩华留下遗嘱:长子汝镇携儿孙迁居二都,接管那里的田地,开辟新庄,次子汝富留守县城家业。
  他特别叮嘱长子汝镇:“你亦是年过花甲之人,我死之后,你是一家之主,凡事要谨小慎微,迁居二都之事别操之过急,你先要广结当地人缘,处理好各方关系,水到渠成,方可立足。你等是熊家菜秧,对熊氏族人要以礼相待,若彼言语冲撞,只可忍让,元吉为朝廷命官,我们更应自律,切不可仗势欺人。”言讫,安然合目,享年八十三岁。

十二、汝镇迁居,西田庄日渐繁荣

  杜汝镇谨记父亲遗嘱,殚精竭力主持家事,夙兴夜寐里外打点,不肯半点疏忽。此外,他常带着次子元洁前往二都,与乡里头面人物和有识之士接触,广交朋友。遇到洪灾与旱灾之年,杜汝镇慷慨解囊,利用减租、施粥等方式救济贫困,深得人心。
  杜汝镇,字静夫,号西田,汝镇是本姓派名,其实在当时常用的是其号名西田,因其孙为县官,人皆尊称其为西田公。
  明世宗嘉靖二年岁次癸未(1523年)春,时年七十九岁的杜西田携其子孙迁居二都,在鲤鱼地盖立庄基。其时,其长子杜元吉在潮州海阳县任职,随其迁居的有次子元洁、幼子元顺及诸孙人等。村名取自于杜汝镇之号,名曰:西田庄。故后来清道光杜大溪《迁西田说》云:西田庄者,文远公之所置,西田公之所迁也。意思是说,西田庄是因杜文远先购买鲤鱼地花园而起,到后来其曾孙杜汝镇才迁居的。
  由于杜氏人口繁衍迅速,人丁旺盛,后世子孙分居多地,自然村达十几个,占据大半个垅畈,加之杜西田颇具声名,故而人们将整个垅畈称之为西田畈。二都东南面为鄱阳湖,西北面被山环绕,陆路出口在东北面,西田庄地处二都东北面的交通要道,二都人要出去,外面人要进来,都必须经过西田庄,这让西田庄成为二都的一个交通要塞和集贸中心。历史上曾经流传一句话:卖不出去的到西田去卖,买不到的到西田去买。西田曾被誉为“西田京”,意思是说像京城那样繁荣。自明、清、民国乃至新中国成立后的50、60年代,或者说在陆路交通依靠步行、独轮车、马车的时代,西田庄一直繁荣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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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9-06-16
十三、世仇难解,两姓娃娃常“打仗”

  对于杜熊因“岳父立据赠田女婿打官司”而结怨的历史,杜熊两姓代代相传,直至如今仍是妇孺皆知。但杜熊在心态上有所不同,杜姓人将当作一种荣耀,而熊姓人则当作一种怨恨。传统的宗族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上根深蒂固,没有人会从“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高度去认识问题和化解矛盾,因而让两姓始终处于“对立”的状态中。
  本人是当今杜氏后代一分子,对于历史上两姓如何相处过来,已无从考究,但孩提时的一些往事,至今记忆犹新。两姓小孩经常发生一些争斗,各自站在自己的村头,先是对峙叫骂。叫骂的话是历代传下来现成的,张口就来,还有点“儿歌”的味道。
  杜家孩子叫喊:“熊家囝的,打打扁的,罐里炆的,好吃很的。”
  熊家孩子回应:“杜家囝的,打打扁的,罐里炆的,好吃很的。”
  杜家孩子叫喊:“杜家人吃口烟,熊家S一千;杜家人吃口饭,熊家S一万;杜家人吃碗粥,熊家S一屋!”
  熊家孩子回应:“熊家人吃口烟,杜家S一千;熊家人吃口饭,杜家S一万;熊家人吃碗粥,杜家S一屋!”
  双方叫骂词完全一致,似是杜姓原创,熊姓拿过去将姓氏换个位反击杜姓人。对此,只能说八个字:孩童言语,百无禁忌!
  叫骂是文斗,文斗之后是武斗,以石头、土块为攻击武器,你方掟过来,我方掟过去。无论哪一方的人被石头掟破了头,无状可告,因为是两姓之间的“战争”,只能各自处理自己的“伤员”。
  有一次,村里大孩子商量,要抓一个“熊家囝”来关猪囚,于是进行了一次突然袭击,果然抓到一个熊家孩子,也不会去伤害他,关了半天猪囚再放走。目的无非是显示杜家的强大,取得了胜利。
  每年的中秋节下午,杜家村的孩子都要搞一个“拉磨”活动,村里有一只特意为“拉磨”活动所用的旧石磨,石磨的上半部有一个进米的圆孔,孩子们把半边石磨搬到村里的坦场中间,将一根麻绳穿在石磨的圆孔里,然后把石磨拉到池塘边,大家喊着:“拉熊家囝下水!”将石磨扔进水里后,大家欢呼:熊家囝下水啦!至于熊家村是否也有“拉磨”或者类似针对杜家的活动,我不得而知。
  两姓大人之间倒是没有什么冲突,不温不热,路上碰到也会彼此打个招呼,匠人也会相互上门做手艺。但可以肯定:两姓怨仇是一代一代口传下来的;孩子们之间的“敌对”行为是大人默许的,甚至有些大人还会给孩子出一些“克敌制胜”的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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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9-06-16
十四、“战争”终结,对骂“歌谣”未消失

  不过,自改革开放农村分田到户之后,两姓孩子们的“战争”开始减少,直至终结,或许因为农家都忙于发家致富,孩子们也要帮助父母种责任地,把“打仗”的时间挤掉了;我想,更重的是社会文明进程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封建陋习逐步被淘汰。
  然而,两姓孩子对骂的“歌谣”却没有消失,前些年我从义公下湾熊家经过,三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在放学路上边走边唱:“杜家囝的,打打扁的,罐里炆的,好吃很的。”我开玩笑喊了一句:“你们别走,骂我杜家人!”三个孩子立刻飞也似的跑了。其实,几个孩子是随口唱的,说明这“歌谣”已经改变了“对骂”的性质,是一种“文化”传承,而这种“文化”传承让我们感到颇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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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9-06-16
十五、“赌咒”压心,熊姓坚持不通婚

  自明正统八年(1443年)杜嵩华娶熊氏女之后,迄今有五百七十多年,杜熊两姓男女始终迈不过“不通婚”这个坎,不仅是二都(今和合乡)毗邻的杜姓与熊姓,因为一次历史上的“怨仇”未能化解,而族姓之间是互通的,因而波及全都昌的杜熊两姓都不通婚。而在对于通婚与不通婚的问题上,杜熊两姓的态度是不同的。
  杜姓人始终不反对而且愿意两姓通婚,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本姓子孙的“祖婆”(杜嵩华之妻)是熊氏之女,反对通婚岂不是对本姓先祖母的不敬重,二是当年杜熊结怨之时,先祖杜嵩华说了一番话,“杜氏与熊氏通婚,杜氏必然大发大强,熊氏也必然大发大强!”与熊氏通婚能大发大强,杜姓人当然乐意。
  而熊姓人谨记前人“熊杜若通婚就倒绝三代”的赌咒,数百年来坚决不与杜姓结亲,如果这个“赌咒”应验,那还得了!先人的这个赌咒就像一块大石头,压在熊姓人心里,搬不走,移不开。
  上世纪五十年代,有和合西田杜家与上湾熊家在景德镇市工作的杜姓男与熊姓女相恋,正准备结婚,遭到全族人反对和阻止,结果自然是棒打鸳鸯,难结连理。
  但也有特例,八十年代中期,有和合义公咀熊姓男与西田杜姓女相恋,二人皆医专毕业,熊姓男冒着家族威胁“不能上家谱”的压力,携手杜姓女走进婚姻的殿堂,加之当时熊姓男的堂兄在乡里当书记,杜姓女的父亲在和合供销社担任领导职务,熊姓反对者有些忌惮。夫妻二人一直在县人民医院工作,至今恩恩爱爱,幸福生活。可惜这一个例只是昙花一现,并未带来“杜熊通婚”的春天。
  九十年代中期,和合上湾熊村男与西源茅岗村杜姓女打工相识,熊姓男领着杜姓女回到村里,同居一段时间,其时杜姓女已经怀孕,遭到熊氏族人一致反对,无论该熊姓男说多少好话,都无济于事,该熊姓男准备硬着头皮举办婚礼,但村里“大老倌”拒绝主持婚礼,全村人拒绝给办酒席帮工,拒绝参加婚宴。结果,一桩婚事告吹了。
  九十年代末,有下湾熊村女嫁于南溪曹家,丧偶后与西田杜姓男子结合,因男女皆年过五旬,没有生养,熊氏则没有追究。
  杜熊不通婚只限于都昌境内,有和合西田杜姓男与星子县熊姓女打工相恋并结婚,星子熊姓并不计较,因为二人生活在杜家,都昌熊姓管不了。如果是都昌熊姓女要嫁外县杜姓,则有可能被家族制止;或者都昌熊姓男要娶外县杜姓女,肯定行不通,情形可能与上面所说“上湾熊村男与西源茅岗村杜姓女”的结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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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9-06-16

结束语:面向未来,期待两姓修旧好


  纵览杜熊情仇整个历史过程,公正的说,就最初“岳父写字据熊姓输官司”事件而言,杜姓愧对熊姓,而后熊姓积怨成仇,坚持数百年不与杜氏通婚,就有些过于固执。人不能活在历史的仇恨中,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笔者真诚期待:杜熊两姓能够告别过去,化解宿怨,重修旧好,和谐相处,面向美好光明的未来。
  注:本文属民间文学作品,是根据历史事件与民间口头传说改编成文,在创作撰写过程中,认真查阅了家谱等资料,事件时间基本准确。
(郑重声明:转载本文应与作者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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