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已经不喜欢刚才这种购物方式了。
我身上的这套衣服有很多的莫名其妙的用途,我的几个模特朋友时常借它去去T台走秀,时常获得时尚大奖,评语常是:独具视角,妙不可言。我常以此标榜自己的品位高雅,直到最近一位长期从事乞讨事业而未获成功的朋友借去后,事业如日中天,几乎要迈入富豪榜,可以想象,他拼死不还这件衣服,直到我光着身子提了两把菜刀去和他讲道理才把这件衣服抢回,而他的事业立即回到最初的状态。说真的,我开始不喜欢这身衣服了。所以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买套衣服,把这套穿了十年之久的衣服换掉。
在左右手拿着两本如此新的书刊沿途看似悠闲地走了几许路段之后,我把目标锁定在一个路边摊,我之所以如此坚定的选定这家摊位,原因很大一部分因为摊主,他颇具商业头脑,搞多元化经营,他站在两个摊位的中间,左手边是摆了数行裤子,右手边一辆三轮车,满车的水果。一个破喇叭嘶吼着,发出的声音比我家里的母猪好听不了多少。
老实说我的胡子很茂盛,自从我买不起剃须刀之后,它已经有数年没有再理了。可以想象我左手提着《读者》右手拿着《故事会》满脸胡须进如他的摊位的时候,并不比武松醉醺醺的迈入景阳冈的气势弱多少,缺少些酒气罢了,不过自从饭店不舍酒之后,我已经把酒戒掉了。
我承认在进入他的摊位之前,已经选好了我要买的衣服,我也很喜欢吃水果,那时身靠在他三轮车边上,翻开《读者》静静的读了起来,脸角有一丝微笑,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看看摊主。《故事会》放在橘子上,在阳光下发出亮色,我抄起一个橘子,懒得剥皮,直接塞进嘴里,嚼了起来,边读书边做这件事情,假如我是名人的话是可以写进教科书教育下一代的,我不是名人,只能教育这个摊主,摊主诚惶诚恐起来,这我是早就知道的。我不再用余光来看他了,甚至我不再看他了,我走到我看中的那条裤子那里用眼神扫了几下,此时原本在这个摊位要买东西的顾客早已不见了身影。
摊前远远的地方早就围满了人,人们纷纷交头接耳,彷佛有重大事情要发生,附近几家摆摊的悄悄的把摊位撤了,回家和老婆说幸亏自己机灵脑子好,看形势不对马上回家了,不然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摊主终于意识到当前情形,一副笑脸扑向我,说实话,我没有看他,眼神盯着我那本未翻阅的《故事会》。
他打了几下自己的耳光,说了句:大哥,我知道自己错了,我给你赔不是。
我依旧没有看他。
他似乎明白了,大概他读过几年书,明白当下的国情,立即包了几件衣服,提了几斤水果,还拦了一辆的士,把东西提了上去,吩咐司机说:把这位哥送回家。同时塞给他几十块钱。
我说:“等等,把我的《故事会》拿过来”。这时候我依然很细心,我的书还没在我的右手上。
在车子要启动的时候,他一身汗水的转身要离开我的时候,我说:“等等”。
可以看得出他腿都软了。
我说:“等等,我写几个字给你,你回家再看”。
车子徐徐启动的时候,我看见这个摊主拼命的发动三轮车,狂奔一般逃离这条街,有几件衣服和许多水果散落下来,
据说,这条街至今没有人敢再在这里摆摊了。
而我写给摊主的几个字,不管他信不信,如你所知,是这样的:我不是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