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办事能力严重影响其成就大小。世人却常重于办事的形式。
如:救人,一个有智慧有能力的人能用很巧妙的方法轻而易举地把人救起,也就没有轰轰烈烈的过程,结果是:人被救了,自己也安逸;这就是最好的结果。另一种情况:没有能力的人用很笨的方法舍己救人,结果,救了一个,死了多个,轰轰烈烈,却不是好的结局;如果人没救起,救人的人又死了,到头来闹那些烈士怎样怎样云云其实是很令人尴尬的事。
伍子胥劝说夫差杀勾践,没成功,自己死了,吴王死了,国家灭了。结果很差。世人却很重视伍子胥的忠。忠而不能效力于国,甚至有害于国,这样的忠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伍子胥注意策略,针对夫差的性格特征巧妙进言,让夫差把勾践杀了,这就成了大事。所以后来方苞撰文,说伍子胥“死而未得”、 “语阔于事”并不为过。
另一例说明朝的左光斗,他被魏忠贤一伙所害入狱,弟子史可法花重金买通狱卒来看他,看到老师频死的惨状史抱左膝痛哭,左却把史大骂一通,说:庸奴!此何地也?而汝来前,老夫已矣,尔复轻身而昧大义,不速去,吾将扑杀汝!史只好退出,这样,就为国家保住了一支有生力量。后来,史守城防张献忠,兢兢业业,日夜不休,说:吾恐上负朝廷,下恐负吾师也。左光斗没有采用常人的处事方法,而是根据弟子的人品特征施以打骂,竟然把事办成了,值得效仿。
执法者也如是。世人常对警匪对峙的场面感兴趣,常有报道:大量警力,荷枪实弹,警匪搏斗,最终警伤匪亡,可谓轰轰烈烈。殊不知,如有人巧言攻心,几句话就让犯罪人员自首,虽然不轰轰烈烈,却是最好的结果。
也有执法者已经看到这个问题。现在明智的法官法官常常更重视调解,如调解成功,不但节约办案成本,而且对控辨双方的现在和将来乃至社会都有很好的效果。这样更胜于法庭之上双方唇枪舌剑,最终合议、宣判、执行。
我读小学的时候读过一本连环画《夏伯阳》,有次上级来视察,考问夏伯阳(旅长)冲锋的时候他应当站在哪里,夏佰阳想也没想就勇敢地回答:最前线。上级立刻骂他:混账!你死了,这队伍还怎么打仗?你应当保护好自己,直到胜利。上级的观点完全正确,因为只有那样,才可以把事办好。
还有一个小事例。有家公司招聘了一个重点大学的毕业生,老总分给他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叫他买几箱打印纸。大学生就到处跑,看货、讲价,最终自己扛着纸上楼,老总看了说:你怎么这么不会办事?这事只要打打电话,巧妙杀价,让人家送货上门,半小时就办妥的事,让你办成这样。大学生自愧,当即走人。另有一家杂志社,临时招聘了两个员工,一个是名牌大学新闻系毕业的,另一个是电大毕业的。老总打算留下一个作为正式员工。先考查名牌大学毕业的学生,让他查出某作者的地址和电话。这个学生用了三天也没做好。难呀,中国这么大,到哪里去找这么个人呀?老总只好让电大生试试,结果十分钟就办好了。问其缘故,电大生说:我就是在百度里键入了这个名字,再挑选最可能的对象,了解到他的籍贯和单位后,就打114台,问到单位的电话,再问该单位有无这个人,最终询问其电话号码。十分钟,办事方法也简单、平淡,但这事办成了呀。老总只好留下电大生,有什么不对吗?
事情办成了就好,事情的结果说明性质,而不是形式说明性质;当然得合法。所以邓公说不论白猫黄猫。这个道理很简单的,可是却被很多人所忽略。有人把事情办砸了,就找出很多理由,即如理由是存在的也没有任何意义。有些人议论把事办成了的人,说人家是怎样怎样的幸运,或者是怎样怎样的没有顾及尊严,这也没有任何意义。所谓黑厚学,就是教人怎样承受心理压力,想方设法,排除万难把事情办好。事情办好了,就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