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都昌县子项目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2322620(郭工)
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332600)
项目名称
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都昌县子项目
建设地点
选址位于九江市都昌县县城及城郊三镇(北山乡、大树乡、汪墩乡)。
建设单位
都昌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环评机构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的性质为新建项目。
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县城及城郊三乡(北山乡、大树乡及汪墩乡),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7447.88万元(包括水环境监测系统1629.94万元,邹家咀湖水系生态修复与保护及县城污水管网改造11649.08万元,城郊三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1937.91万元,其他投资2230.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8万元,占总投资1.7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县城排水管网完善项目,包括污水管总长约11.36km,雨水管总长8.74km;邹家咀湖水系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包括控源截污工程新建截污管4.0km,内源控制工程清淤约3000m3,低影响开发设施工程(海绵城市试点改造芙蓉山大道新建雨水管约1.7km,下凹式绿地约5000m2,人行道透水铺装约10000m2,芙蓉山工业区公共停车位透水式改造约2000m2。)生态修复工程(采用挡墙和生态护坡相结合的方式修复水系约0.8km,生态修复与保护总长约3.0km,总用地面积26.82ha。);城郊三乡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包括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北山乡为22t/d, 汪墩乡为29t/d, 大树乡为25t/d),建立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水环境监测系统项目,包括新建县水环境监测系统用房,2个河界监测断面水环境自动监测站,7个水环境自动测报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工程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共同收集处置;施工废水在建设场地内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清淤淤泥干化产生的余水经加药沉淀后经现有沟渠排入西侧邹家咀湖,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垃圾水及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邹家咀湖湿地保护系统工程公厕污水及水环境监测系统用房运营期生活污水,达到都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收集或管网进入都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芙蓉山工业园的工业污水占都昌县污水处理厂总处理量的比例低于30%,在满足纳管水质要求情况下,废水可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县环保局应做好监督工作,入园企业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和露天堆场及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与邹家咀湖城西大道东侧湖体清淤恶臭。本项目实施规模不大、土方开挖量较小、土方运输量也较小、露天堆场不大,因施工而造成的裸露场地面积有限。在采取施工场地、弃土堆场勤洒水,禁止在大风天进行土方施工、物料进行苫盖围挡等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扬尘的影响范围。清淤时间为枯水期,施工方法为干法清掏,枯水期对湖体进行围堰、排干、晾晒后,采用长臂挖机分块开挖,定期对堆场喷洒天然植物液除臭剂,及时清运。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及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垃圾转运站废气及垃圾运输车辆的扬尘及恶臭。本项目各转运站废气负压收集,采用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应加强环境管理,杜绝无组织排放,避免造成相关环境问题投诉。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禁止夜间施工等防治措施,可有效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垃圾转运站压缩间设备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橡胶减震或弹簧减震)、封闭设置,压缩机房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废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淤淤泥、清淤区垃圾,本项目污泥运至汪墩乡古岭山坳荒地施用,土石方交由县环卫所统一调配,建筑垃圾运往九江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及清淤区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水环境监测系统用房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转运站压缩处理后运往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对环境影响较小;水环境监测系统用房实验室产生的废酸(HW34)、废碱(HW35)、废有机溶剂(HW06)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送至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周围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