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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客人”的回帖,也算是篇文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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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溪镇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10-21
余老师不要太在意,大多数网友是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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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溪镇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10-21

我相信余老师的为人,余老师也可不必太过计较,只要无愧于心,自可任人评说。


这位“客人”任凭主观臆断,想像力实在丰富,也让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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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0-10-21
谢谢大家!
我是面带微笑回帖的,
唯一感叹的是:小人真的可怕!
当然,小人在我面前玩不出什么花样。
反而,我把我的回帖看了几遍,觉得自己原来这么幽默,
幽默的人心胸是开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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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0-10-21
以下是引用客人(220.175.*.*)在2010-10-21 17:16:00的发言:
谢谢大家!
我是面带微笑回帖的,
唯一感叹的是:小人真的可怕!
当然,小人在我面前玩不出什么花样。
反而,我把我的回帖看了几遍,觉得自己原来这么幽默,
幽默的人心胸是开阔的。

忘了登录,上面的客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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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0-10-21
客人说的有点道理,希望楼主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好人难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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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0-10-21
以下是引用涛声依旧在2010-10-21 16:56:00的发言:

我相信余老师的为人,余老师也可不必太过计较,只要无愧于心,自可任人评说。


这位“客人”任凭主观臆断,想像力实在丰富,也让人佩服。


我也很佩服,但他不是主观臆断,而是故意污蔑。


我第一次看到小人在我面前露出丑恶的嘴脸,把事实歪曲得象真的一样。


真不敢想象世上真有这种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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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0-10-21

支持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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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0-10-21

人在做,天在看,人只要做到问心无愧,管他人何言。圣经有云:谁人背后无人说。


好好活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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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山乡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0-10-21
词目:造谣
  拼音:zào yáo
  未达到某种目的,无中生有、捏造信息造成恐慌。
  法律条款:
  
(1)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刑法》规定:【侮辱、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不构成犯罪的,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楼主可根据以上条款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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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0-10-21

支持好好活着,相信这世界上好人多,而且认识好好活着这么长时间,从他的言行足见他是位有正义感的人。


 


退一万步来讲,即使如同楼主所说,也没有什么不对,好歹好好活着给老人吃了饭,打了电话,而我们每天面对


 


这么多的人与事,我们做过什么?  只要是做了,无论多少,都是好人,都值得我们学习,有必要这么扯吗?


 


有必要这么诋毁人家吗? 足见小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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