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现就
都昌县政府采购办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合格的代理机构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DCZFCG(磋)2016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服务类别、年限及技术参数: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标时核查)
5、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政府采购办登记了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时核查)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代理服务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专业技术能力和合同履行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投标时,上述所需证件原件及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证件原件封装于文件袋中,开标时作为资格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四、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
电话。
注: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放弃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意向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除外)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2016年11月16日下午17时前从其账户中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以转账方式交到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九江银行都昌支行;户名: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727270100100035989)以款到账为准,且注明项目名称:(县政府采购办集中采购代理服务)。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股。
八、谈判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谈判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十一、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县政府采购办 徐先生0792-5212258
集中采购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先生:0792-7160110
地址:都昌县芙蓉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部
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