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喜欢自己以往方式,一本日记,一枝黑色的笔,看白纸上一点点的被填满,心里会有一种满足感。
依然不喜欢用电脑写东西,虽然自己打字的速度要比写字的速度快很多倍。从不用稿纸,不喜欢那种一板一眼的感觉,喜欢白纸,喜欢无拘束的感觉,常常有时一张大大的白纸上只写几个自己喜欢的字,然后翻页。有时写下的只是自己喜欢的几句歌词,或者 是自己最喜欢的一段话。我知道这是无所事事的一种表现,其实,这只是我的习惯而已,当然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无聊。
今天,和以往一样,我打开了电脑,第一时间就是摘菜,然后很想写点什么,既然开了空间也不能让它空着,就在自己日记本上写着若大的三个字,“在空间”。
也许是太不习惯了,今天一点感觉都没有,悠闲的听着喜欢的歌在空间胡乱的写着,打开喜欢的论坛,看看别人的博客,觉得自己不成型的东西只能是娱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