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都昌电网符合社会注意市场经济和电网运行客观规律的要求,做到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并网电站、电网用户,保障其用电的合法权益,都昌县调按国家经贸委《电网调度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结合我县电网实际,特制定都昌电网停电预警信息发布规则:
1、遇特殊时期和重大节日时,提前制定保电预案,以保证重要用电客户的停电不间断性。若保电设备属九江地调管辖,还应把保电信息以传真形式发送至地调要求保电。
2、当电力设备遇计划检修要中断供电时,县调应提前七天制定停电通知,由公司领导审批后送至县广播电视台播放。
3、当电力设备遇工程施工和故障检修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以电话形式通知用电客户。
4、当电网依法限电时,除发布停电通知外,县调必须严格按照事先经当地县政府、县经贸委批准的停电拉闸序位表对变电站发布拉闸限电指令。
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三公”信息披露会。除了各调度对象参加外,还应邀请县政府、县经贸委、九江调度中心和有关用电客户参加,对调度对象和地方政府的意见要积极给予答复,遇重大问题请示九江调度通信中心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