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定”方案的要求,对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工作人员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明确如下:
(一)人秘股
基本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财务、支部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工资报批、信访件的受理建档,公文与计划的拟草、提案、议案的处理和回复,安全生产、绿色申报、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
(二)监督管理股
基本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市环科所的联系。
(三)污控股
基本职责:负责污染源的治理,污染源事故处理和回复,污染源的调查和建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放射辐射污染源的管理工作,排污许可办理工作。
(四)监测站
基本职责: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监测数据的提供,监测收费,参与项目的验收,重点污染源的定期监测及常规监测,拓展监测站的业务等工作。
(五)监察大队
基本职责:负责排污费的申报、核定、征收,信访件的调查处理与回复,承担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