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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在户外出行活动时签署协议或承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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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7-29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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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7-29
楼主说的不无道理,我们一般是在县内活动为主,相对来说活动的难度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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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7-29

多谢楼主的善意提醒,


请大伙一起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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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07-29
请楼主加入户外群可以即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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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07-29

个人认为没有这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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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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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溪镇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7-29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是个不应回避的话题,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法律上规范我们的行为,义务和责任,可以让我们更理性地开展各种户外活动。我认为不会有失感情,破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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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山乡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7-29
以下是引用wuhx666在2009-7-29 13:09:00的发言:

呵呵,个人认为,签协议只是一种形式,关键是要一个安全免责约定的原则,就如坐车要买保险一样!


不过,县内活动肯定就可以随意些!太认真似乎有失感情,破坏和谐的气氛!


但是,假如远足则最好要慎重些!我个人参加了几次车友自己组织的自驾游,在车友们的再三慎重商议下,还是都签订了一份免责条款!因为,寻求快乐是出行的目的,一切不开心的可能因素都要考虑并事前预防为好!!!


最终心愿,就是希望都昌在线网友们的户外活动红红火火,团结友爱!


感觉这个安全免责好像不具备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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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乡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07-30
以下是引用涛声依旧在2009-7-29 17:13:00的发言: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是个不应回避的话题,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法律上规范我们的行为,义务和责任,可以让我们更理性地开展各种户外活动。我认为不会有失感情,破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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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07-30
以下是引用涛声依旧在2009-7-29 17:13:00的发言: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是个不应回避的话题,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法律上规范我们的行为,义务和责任,可以让我们更理性地开展各种户外活动。我认为不会有失感情,破坏和谐。

一定要弄~出了事情就不好说了~到时候就会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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