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训扬新风之4
熊先环:我曾工
都昌女交警下班
阳峰乡举行“弘
我县坚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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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分了
分了好啊,拖了这么久,你早就该分了,或许你早就不应该这么早嫁人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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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世人都是劝合不劝离的,但我从楼主所表述的文字中明显的感觉到婚姻中的这俩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感情了,再没有勉强过下去的必要,所以,我有如下几点建议奉劝楼主。。
首先,这种情况一定要离婚。而县必须是女方先提出来,不离婚就不能给对方于震撼,也不能平复自己内心久存的怨恨和无奈,更不能让对方觉得自己软弱可欺,纵然是俩人之间还有再一次复合的机会。要解决这几点,非离婚不可。。。
其次,可选择双方签定协议离婚不离家。表面看来,日子还是淡如平常。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瞒过了父母的疑问,免得老人家过多的担心,然后还可以继续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避免了孩子以后生活中的阴影,生活似乎还是一如往常,波澜只是深藏在海底。更不用担心外人猜忌的眼神,不用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和闲言碎语而感到惴惴不安。
如果在离婚不离家的这段时间内,双方能静下心反思过去的种种是非和过错,或许俩人感情能够慢慢修复,消除双方的心理阴影,再次破镜重圆,岂不成为美事一桩?如果在这段过渡期间,双方感觉仍然对往事无法释怀,阴影处处,那就彻底的离吧,至少这不是一时冲动后的选择。。
如果这段婚姻再也无法挽救,那么,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以上发言仅供参考,如果说错了,请选择无视。。
赞同你这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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