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训扬新风之4
熊先环:我曾工
都昌女交警下班
阳峰乡举行“弘
我县坚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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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都昌县植保植检站
办理地址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人民广场)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办理时限
以《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的,当日签发《植
物检疫证书》。经现场检疫或室内检疫合格的,在检疫合格后3
个工作日内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申办对象资格
申办手续
(提交材料)
提交《产地检疫申请书》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受理申请单位的申请。
2、审查和决定。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申请人以《产地检疫合格证》在产地
换取《植物检疫证书》。未经过产地检疫的,植物检疫(植保植
检)站按照《农业植物调动检疫规程》对调动植物或植物产品及
相关设施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签发《植物检疫证
书》。
收费标准
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的规定收取。
办理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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