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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管理
信息类别:文化生活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28000-0801-2008-0007 |
责任部门:县广电公司 |
事项依据 |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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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属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具有独立承担有线电视工程设计的综合能力,有一名以上固定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4名以上电子工程师,1名以上经济师,若干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流动资金;
4、有从事有线电视工程设计的技术设备;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申办材料 |
1、对经济实体的审核;
2、对人员的审核;
3、对资金的审核;
4、对技术设备的审核;
5、对办公场所的审核。 |
办理程序 |
申请单位应将其具备条件的书面材料和申请表报文化广播电视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再逐级上报上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 |
办理时限 |
15天 |
收费标准 |
有关规定 |
承办机构 |
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工作日办理
县文化广播电视大楼四楼
邮编:332600 |
联系方式 |
0792-5223064 |
监督电话 |
0792-5223064 |
网上咨询 |
无 |
网上办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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