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关心着泰国的相关新闻,为啥?因为虫子手上有17号两名要去新马泰的客人。是内地的同行交过来的,因为与同行的交情蛮深,也就算是帮忙。可这运气不太好,遇上泰国动乱啊。深港还是有很多游客不作理会,照常前去旅游。虫子为了安全着想就劝两位客人往后延,再作打算。不过虫子昨天接到国泰航空公司的通知内容如下:“有关**BKK曼谷线**出了票的乘客, 要取消团, 人客可以5月31日前出发 改期使用 (不适合30/4 至2/5号出发),可以改行程使用, 但不接受退款 (已上订的BKK行程,订金可以延至5月31号前出发的团使用.不包30/4至2/5号出发)取消或延期请传真确认 ”说了这些意思就是两名客人如果17号不飞是可以往后延,等时机过了,再去泰国旅游也还是可以的,只要是在5月31日前错开“五·一”都行。一般正规旅行社都是会签订旅游合同的,而如果是遇人力不可抗拒的问题,只能是着情解决,这航空公司着情的解决是同意客人延后,但如果客人要是取消的话,合同上都会有注明会扣取一定的损失费的,也算是合情合理!
接到这个通知,我也只能是把这个消息通知给同行。让他与客人解释一下,如果客人不走的话就要扣收定金了及签证费用。遇到这种情况很多客人都会选择往后延就行,不用产生扣损。让我闷的是,今天一早同行打电话给我说,客人报旅游局投诉去了,还报警了!啥米?这叫啥事啊,这不是旅行社的问题啊。遇上这事,这也不是我们旅行社可以去解决的啊!可是旅游局不管你这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只是管着你旅行社有人投诉了,旅行社就得受处份。公安局那边也来做调查,说什么是欺诈,看着同行诉苦,虫子有点无语。
一个上午都在整那两客人的事,还好事情已解决。客人的意思是想出去游玩,那让你去游玩不就得了,不去泰国去新马也一样,这样不产生损补,也不会说咱这有欺诈。只不过让虫子领教了一回啥叫“弱势群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5 11:48:1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