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时,一个同龄的女孩追我。那时没有电邮,也无QQ。记得第一次收到她的情书,关上N个门躲在阳台上偷看时的紧张……哈哈!很多人会想,那么小,怎懂得爱情。其实那时的爱才是最纯洁的。
那时也太胆小,不要说打kiss,就是牵她的手,也未曾有过。不会跳舞,以至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和高中男生去跳舞时,我发誓一定要学会跳舞,其实到今天,我还是不会……
跳舞没学会,抽烟打架却学会了。因为她是校花,骚扰她的混混总是很多。自己是个好强的人,于是从孤军奋战到后来的拉帮结派……
她离开我,是在一年多后。离开我前,她让我猜一个谜语:“人在人上,肉在肉中……”,我实在是不知答案。然后有了一个人,在残阳的余辉下,在片片杜鹃花叶上写下她的名字。
15岁早恋,爱得刻骨铭心,伤得肝肠寸断,离乡时依旧非常想她,直到在外多年后才渐渐忘却她。但今天想起,已全然只是记忆,不再有当年的伤感。写至这里,吐出一口长长的烟,虽无伤感,但许还有些对旧事之感慨……